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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行政長官向立法會發表《行政長官2023年施政報告》發言全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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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金融中心

70.* 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亦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我們會鞏固和發揮金融服務優勢。

鞏固股票市場競爭力

71.* 股票市場的蓬勃發展,對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和國際競爭力舉足輕重。「促進股票市場流動性專責小組」已提交報告。我接納小組的建議,並會採取以下措施:

(i)下調股票印花稅──將股票印花稅稅率由現時買賣雙方各按交易金額支付0.13%,下調至0.1%,目標於11月底完成立法程序;

(ii)檢討股票買賣價差──港交所和金融監管機構將展開檢討,透過探索縮窄最低上落價位,令有流動性但受限最低上落價位的股票價格可更反映市況,降低價差。港交所會在明年第二季就具體措施諮詢市場意見;

(iii)降低市場資訊費用──港交所會提供固定費率的企業數據計劃,檢視持續實時數據服務收費標準,便利投資者獲得實時市場數據,減低相關成本。新收費在今年內實施;

(iv)改革GEM市場──港交所已就GEM市場(前稱創業板)改革提出建議並展開諮詢,包括簡化轉往主板的機制、增加科研公司上市途徑等。考慮公眾意見後,港交所會在明年第一季實施經修訂的上市規則;及

(v)持續促進股票市場發展──至於小組提出其他提升股票市場競爭力和促進其可持續發展的建議,包括促進海外發行人上市、便利上市人回購股份、維持惡劣天氣下交易、優化交易機制和拓展市場推廣等,以及未來繼續優化市場的建議方向,我已要求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與港交所密切合作,全面研究如何落實。

鞏固金融中心競爭力的其他措施

72.* 我們會進一步連繫國內外市場和投資者,打造更創新多元的金融市場,擴大與內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措施包括:

(i)強化離岸人民幣業務──全力推動將人民幣櫃台納入港股通,促進香港股票人民幣計價交易,推動落實離岸國債期貨的措施,豐富人民幣投資產品種類,強化香港離岸人民幣中心地位;

(ii)深化大灣區金融合作──繼續善用前海合作區金融改革創新措施,擴大香港金融機構在前海的業務範圍,包括推動香港有限合夥基金獲得前海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QFLP)的資格、參與內地私募股權投資,以及在明年上半年內與深圳當局共同設立深港金融合作委員會,為促進兩地金融市場互聯互通、金融科技和綠色金融合作、金融人才交流等提供建議;

(iii)設立新平台擴闊基金銷售──明年內設立全新的綜合基金平台,擴闊香港的基金銷售網絡,提升市場效率及降低交易成本;及

(iv)推動香港綠色和可持續金融發展——繼「拍住上」金融科技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劃於前兩年的成功經驗,明年上半年將推出專為綠色金融科技而設的概念驗證測試資助計劃,推動開發科技方案,為未被商業化的綠色金融科技提供前期資助,拓闊綠色金融科技的生態圈,打造香港為綠色金融科技樞紐。

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73. 政府會善用香港法律、稅務、專業服務等優勢,發展香港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措施包括:

(i)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版權條例》的最新修訂已於5月生效,加強數碼環境的版權保護。我們會探討繼續完善《版權條例》對人工智能技術發展所提供的保障,明年進行諮詢;

(ii)推行「專利盒」稅務優惠──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建議,對由專利所產生的合資格利潤的稅率,由現時16.5%減至5%,鼓勵更多創科研發、轉化應用及商品化;

(iii)籌劃專利代理服務規管安排──政府將牽頭積極與各方持份者商討,籌劃設立本地專利代理服務的規管安排,涵蓋專業資歷要求、註冊,以至規管模式和架構,提升服務質素,促進人才培育;及

(iv)加強本地原創作品交易買賣──香港貿易發展局(貿發局)會在香港國際影視展、香港國際授權展、香港書展,以及亞洲知識產權交易平台中加入更多市場交易元素,包括增加商務配對活動、提供更多知識產權貿易的市場資訊和專業服務配套(如法律、調解和仲裁、會計、估值等),加強支援本地原創作品打入內地及國際市場。

國際航運中心

74. 香港作為自由港,清關快、效率高、國際連繫強,同時擁有優質的船舶註冊和蓬勃的海運業群。政府會繼續鞏固香港船舶註冊的領先地位,打造香港成為領先國際航運中心,推動大灣區航運協作,措施包括:

(i)海運及港口發展策略行動綱領──運輸及物流局今年內將發表行動綱領,提升高端航運業務、助力綠色航運轉型、推動航運智能化和數字化,推進大灣區及國際航運界的交流協作;

(ii)推動發展航運高增值服務──運輸及物流局下的「海運及港口發展專員」會統籌政府部門及持份者,以產業導向推動航運發展,尤其海事法律、保險、船舶融資等優勢專業服務,與業界合作發展航運優勢;

(iii)擴大本地海運網絡──我們已為不同海運業服務推行稅務寬減措施,航運業商業主導人和海外航運公司對在香港設立和拓展業務反應正面,投資推廣署會加大招納力度;

(iv)發揮海事仲裁國際地位──香港是波羅的海國際航運公會(BIMCO)全球海運業通用的標準合同中四個指定仲裁地之一,香港海運服務屬全球前列。我們會與各國際海運組織加強合作,包括深化BIMCO和國際航運公會在港營運活動,強化香港作為國際海運企業及組織走進內地市場的通道角色;及

(v)強化大灣區協作──開展籌辦下一屆「大灣區國際航運論壇」,宣傳大灣區港口群綜合實力,繼續與大灣區其他城市(例如珠江西岸城市)加強物流合作,用好港珠澳大橋,便利貨物經香港中轉出口或進口;也會與大灣區港口群共同強化師資交流,提供多地課程,加強海運人才培訓。

國際航空樞紐

75. 香港國際機場於2022年繼續是全球貨運量第一,凸顯作為國際航空及貨運樞紐的多年領導地位。

76. 政府會繼續與機管局提升香港國際機場的競爭力,推進三跑道工程和「機場城市」願景下各個項目,包括「航天城」、南貨運區的高端物流中心、智能機場等,拓展核心的客、貨運服務,措施包括:

(i)開拓貨運機遇──機管局在東莞設立以先導計劃形式運作的「香港國際機場物流園」,讓內地出口貨物於東莞預先完成航空安檢、打板及收貨後經海路送到香港機場空運出口,免卻重複安檢程序,減低時間和操作成本,效果理想。機管局在2025年底前會完成永久物流園的首階段建設,達至每年可處理達100萬噸貨量。另外,推進國際航空樞紐發展的各項設施正不斷落實,包括位於機場的敦豪速遞貨運中心將於下月開幕。菜鳥網絡牽頭的合資公司亦剛於機場落成高端物流中心;

(ii)汽車自動駕駛接載──機管局會於2025年利用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在連接「航天城」和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的「航天走廊」接載乘客,計劃於2028年延伸至東涌市中心;

(iii)增推多式聯運客運服務──香港國際機場正積極推展與珠海機場的內地航空網絡優勢互補,透過「經珠港飛」客運服務,讓內地及國際旅客可經港珠澳大橋穿梭珠海及香港,以「空‑陸‑空」方式經香港國際機場往來內地和全球各地。此後會將這項新服務向更多內地旅客推廣;及

(iv)簡化手提行李檢查──機管局明年起逐步引入「輕捷」系統,出境旅客進行航空安檢時無須從手提行李內取出液體及電子裝置等,安檢過程更快更方便。

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77. 政府繼續建設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措施包括:

(i)擴展內地企業使用香港法律和爭議解決服務──推動將「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由深圳前海及內地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至適用於整個大灣區。我們亦會爭取國有企業採用香港法律作為合同適用法律,並選擇香港爭議解決服務處理合同糾紛;

(ii)加強與內地建立對接──與最高人民法院籌備於明年內建立恆常對接平台,推進大灣區司法和法律研究及實務工作,包括進一步優化跨境司法文書送達安排、研討企業破產程序相互協助安排和跨境爭議解決等因法制差異而引起的問題;及

(iii)深化調解文化──調解費用一般較開展訴訟程序低。政府會強化調解體制,包括調解專業的認證和紀律事宜的制度、在政府合約中加入通用的調解條款和鼓勵私營機構採用類近條款。

*因部分內容涉及與股票市場交易相關敏感資料,行政長官於宣讀《施政報告》時,將部分段落的次序適度調整至股票市場休市時段宣讀,報告全文以印刷版本次序為準。

(待續)

 
 
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