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项
1.
问:
200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于2004年8月2日开始生效之后,加盖印花系统有什么重要改变?
答:
(a) 加入另一种加盖印花的方法,可藉着发出印花证明书,而为文书加盖印花。
(b) 为楼契、买卖合约及租约申请加盖印花时,可无须提交文书正本。
(c) 加盖印花的申请可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www.gov.hk/estamping)以电子方式提交。
有关新的加盖印花程序,请参阅下列资料单张:
- 为买卖合约及楼契加盖印花(表格第I.R.S.D.120(C)号)
- 为租约加盖印花(表格第I.R.S.D.119(C)号)
2.
问:
电子加盖印花与传统加盖印花有什么分别?
3.
问:
如何可以电子方式为文书加盖印花?
答:
你可经由互联网提交电子加盖印花申请,而无须向税务局出示文书正本。在缴妥印花税后,你会获发一份印花证明书,有关文书便盖妥印花。你可列印该印花证明书,然后夹附在文书正本上,作为加盖印花的证据。每份文书均附有一个独立的“文书编号”,而每张印花证明书亦有本身的“印花证明书编号”。
4.
问:
电子加盖印花是否强制使用的服务?我可否带同文件到印花税署加盖传统的印花?
答:
电子加盖印花并非强制使用的服务,你仍可使用传统加盖印花的方式。对于纸张形式的加盖印花申请(不论是否附有文书正本),印花税署亦会受理。不过,纸张形式的楼契及买卖合约加盖印花的处理时间仍需5个工作天。
5.
问:
6.
问:
我应怎样进入电子加盖印花系统?
答:
(a) 连接「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https://www.gov.hk/estamping
(b) 选择语言,然后在「菜单栏」按「网上服务为物业文件加盖印花」
(c) 按「税务及应课税品」然后「为物业文件加盖印花」
7.
问:
是否所有文件都可以电子方式加盖印花?
答:
不是。电子加盖印花服务适用于最常见的物业文件种类:
- 首次加盖印花的买卖合约/楼契,不超过4名买家及/或20名卖家。
- 其后的买卖合约/楼契;及
- 有租金但没有顶手费的租约,以及不超过4名业主及/或4名租客。
注:电子印花服务只适用于加盖印花限期内的加盖印花申请;或不超过4年的逾期印花申请,并没有减免罚款的要求,而且
- 有关文书不须予以征收额外印花税及/或买家印花税;以及
- 纳税人没有申请以第二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除非是以住宅物业的买家在取得有关住宅物业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并没有拥有任何其他住宅物业为理由提出申请。
8.
问:
土地注册处会否接纳加盖电子印花的文书?
10.
问:
电子印花系统有什么安全措施?
答:
- 加密 – 应用已建立在「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络及保安设施,包括采用保密插口层(SSL)及公匙基建(PKI)的点对点加密技术。
- 认证 – (i) 向个人发出的数码证书(使用现行认证方式);(ii) 预先登记户口(包括「印花易」账户、「个人税务网站」(ITP)账户、「商业税务网站」(BTP) 用户帐户、「智方便」账户及「我的政府一站通」帐户),辅以通行密码确认身分。
- 弹性 – 使用独立的群组中型伺服器,配备了双网络卡及镜像备份系统,以提供高度可用率及弹性。
- 系统保安管制 – 安装了先进的保安装置,防止黑客入侵;设置了接达监控功能;定期进行保安评估及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