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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及暴雨警告信号发出时的特别安排

 

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极端情况」

如天文台发出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本局的办事处将会暂停提供服务。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在办公时间内发出,各办事处会照常提供一切服务,直至办事处内所有到访者均已获提供服务。

如政府发出「极端情况」公布,各办事处在公布生效期间会继续暂停服务。

在一般情况下,本局的办事处会在八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极端情况」取消后的2小时内恢复办公,但上述警告信号如在办公时间结束前2小时内取消,本局的办事处当日便会继续暂停办公。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

如上述警告信号在办公时间外发出,本局的办事处在警告信号生效期间将会暂停办公。当上述警告信号取消时,本局的办事处便会如八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 /「极端情况」取消后的安排一样恢复正常服务。

如上述警告信号在办公时间内发出,本局的办事处会照常提供服务,直至办公时间结束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