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印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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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花系统会发出印花证明书,代替传统印花。如透过网上缴付印花税,你可即时列印印花证明书;而选择离线付款,则可于缴款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列印该证书。
由印花税署署长发出的印花证明书与文书上的传统印花,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你可在网上核对证明书的真确性(www.gov.hk/estamping) 。
物业
印花证明书样本一(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前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印花证明书样本二(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前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印花证明书样本三(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或之后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印花证明书样本四(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或之后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股票
印花证明书样本五
使用印花证明书及电子盖印 :
- 无须提交文书正本到印花税署(除非你想加盖传统印花)。
- 以书面或电子方式递交加盖印花申请。
- 可网上、用现有交税途径或到印花税署,缴付印花税。
- 根据申请方式,网上或以纸张形式收取印花证明书。
- 将印花证明书夹附在文书正本上,作为加盖印花的证据。
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可即时为文件加盖印花。(www.gov.hk/etax)
- 本服务主要适用于准时提交的物业及股票转让文件加盖印花申请。若有逾期不超过 4 年的非大批加盖印花申请,且没有减免罚款的要求,也可使用本服务,在网上缴付印花税及罚款后取得印花证明书。
- 已递交首次加盖印花申请的人士,可使用本服务,为其后的买卖合约/楼契加盖印花。
- 电子印花服务不适用于:
- 裁定个案;
- 涉及衍生工具、股份互换、以招致的欠债作为全部或部份代价、或代价属可予调整者的股票转让;
- 关于证券经销业务的上市股票买卖;
- 涉及提名书、补充协议、买家印花税或额外印花税的物业交易;
- 涉及租金以外的代价(例如顶手费、建造费等)的租约;
- 涉及多于4 名买家、4 名业主、4名租客及 / 或20 名卖家的交易;及
- 涉及多于两宗确认人交易的转让个案。
- 提交加盖印花申请:
- 首次加盖印花的买卖合约/楼契
- 其后的买卖合约/楼契
- 租约
- 成交单据及/或转让文书
- 上载大批加盖印花申请:
- 首次加盖印花的买卖合约/楼契
- 租约
- 成交单据及/或转让文书
- 列印或查询印花证明书
- 列印印花证明书核对表
- 列印印花税缴款通知书
- 下载「印花易」帐户申请表、启动帐户或更改密码
- 使用上载方法,一次过可输入多至 50 个物業加盖印花申请表( 详情 )。
- 可一次过为多达五千份股票转让文书提交电子印花申请( 详情 )。
- 可储存未完成的申请表,以便稍后递交。
- 可取读以前递交的纪录作新申请的输入版面。
- 可选择网上或离线付款方式。(详情)
- 可免费使用「查询」功能,核对印花证明书的真确性。
- 可网上启动印花易帐户 / 更改密码。
- 可即时连结到差饷物业估价署网页,填写该署有关租约的表格。
- 只需有上网设施,就算办公时间过后,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也可随时随地使用本服务。
- 柜位不能办理的紧急个案,可使用电子印花服务。
- 若文书正本在使用中而不能提交以加盖印花,可递交加盖印花申请,避免逾期罚款。
- 节省时间和开支。
- 不再有运送或处理过程中遗失或损坏文书正本的风险。
- 提供灵活的付款方式。
- 输入容易的电子表格、取读及储存功能等,均方便网上递交申请。
- 上载加盖印花申请而无需资料输入。
- 网上付款
- 「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接受缴费灵、 VISA / MasterCard / JCB / 银联 信用咭、转数快付款。(详情) - 网上付款后可即时取得印花证明书。 - 离线付款
- 递交加盖印花申请后,可列印缴款通知书,然后使用现有交税途径(详情 )或到印花税署付款。 - 在税务局收到税款后2 个工作日内,可网上下载印花证明书。 - 在所选用的付款服务机构的每天截数时间后缴交的款额,会列为下一个工作天的缴款。
与其他网上电子服务相类同,使用本服务前须核实客户身分。电子印花服务的身分核实方式有以下数种:
商业用户
- 「印花易」帐户(详情)
- 「商业税务网站」(BTP)用户帐户,其持有人已获授权处理印花税事宜
个人用户
- 供登入「税务易」的税务编号(详情)
- 由香港邮政或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数码证书
- 「智方便」账户
- 「我的政府一站通」账户
(注:电子印花服务不适用于「税务代表网站」(TRP)用户帐户的持有人。)
- 「印花易」帐户是供商业用户(例如律师行、物业代理公司等)使用电子印花服务时,作核实身分之用。用户无需缴付手续费。(由2025年7月21日起,印花税署将不再接受已在《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登记的商业用户申请新的「印花易」账户。现有的「印花易」账户亦将逐步淘汰。本署建议商业用户在「商业税务网站」(BTP)下开立BTP公司账户,以使用电子印花服务。详情请参阅如何开立「商业税务网站」账户。)
- 本帐户并不是存款帐户,不能用于缴付印花税。
- 没有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登记的实体(一般会是非香港公司)可填写表格 IRSD109 申请「印花易」帐户。
- 该机构的总行及各分行,每家最多可开立 20 个「印花易」帐户。
- 每个「印花易」帐户都有独立的帐号及密码。
- 收到「印花易」帐户申请表后,印花税署会通知该机构其「印花易」帐户帐号。而启动密码则会在几日后另行发出,以便持有人启动帐户。
- 「印花易」帐户持有人可网上自行更改密码。使用「印花易」帐户密码时须受其规则及条款规管。
请于 btp.etax.ird.gov.hk 按「网上示范」以观看示范。
有关为股票转让文书上载大批加盖印花申请,请按以下连结观看示范短片。
编号 | 电子印花通告 | 发出日期 |
2/2024 | 更改为大批股票转让文书申请加盖印花之电子印花服务 | 2024 年 12 月 25 日 |
1/2024 | 提升电子印花服务下为物业转让文书加盖印花的功能 | 2024 年 7 月 8 日 |
1/2019 | 以电子方式为股票转让文书加盖印花 | 2019 年 12 月 16 日 |
1/2011 | 印花证明书 | 2011 年 11 月 14 日 |
1/2009 | 电子印花服务 功能的提升 | 2009 年 11 月 18 日 |
1/2008 | 「香港政府一站通」下的电子印花服务 | 2008 年 1 月 21 日 |
1/2007 | 电子印花服务迁移至「香港政府一站通」 | 2007 年 12 月 31 日 |
4/2004 | 印花证明书 | 2004 年 11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