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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花服务

电子印花

 

 


加盖印花安排


电子印花系统会发出印花证明书,代替传统印花。如透过网上缴付印花税,你可即时列印印花证明书;而选择离线付款,则可于缴款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列印该证书。
由印花税署署长发出的印花证明书与文书上的传统印花,有相同的法律效力。你可在网上核对证明书的真确性(www.gov.hk/estamping) 。

物业
印花证明书样本一(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前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印花证明书样本二(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前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印花证明书样本三(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或之后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印花证明书样本四(用于 2008 年 1 月 19 日或之后发出之印花证明书)

股票
印花证明书样本五


使用印花证明书及电子盖印 :

  • 无须提交文书正本到印花税署(除非你想加盖传统印花)。
  • 以书面或电子方式递交加盖印花申请。
  • 可网上、用现有交税途径或到印花税署,缴付印花税。
  • 根据申请方式,网上或以纸张形式收取印花证明书。
  • 将印花证明书夹附在文书正本上,作为加盖印花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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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花服务

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可即时为文件加盖印花。(www.gov.hk/etax)

 


服务范围

  • 本服务主要适用于准时提交的物业及股票转让文件加盖印花申请。若有逾期不超过 4 年的非大批加盖印花申请,并没有减免罚款的要求,也可使用本服务,在网上缴付印花税及罚款后取得印花证明书。
  • 已递交首次加盖印花申请的人士,可使用本服务,支付已获准延期的印花税,或为其后的买卖合约 / 楼契加盖印花。
  • 电子印花服务不适用于:
  - 裁定个案
  - 涉及衍生工具、股份互换、以招致的欠债作为全部或部份代价、或代价属可予调整者的股票转让
  - 涉及提名书、补充协议或涉及额外印花税的物业交易
  - 涉及租金以外的代价(例如顶手费、建造费等)的租约
  - 涉及多于4 名买家、4 名业主 / 租客、4 名转让人 / 承让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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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提交加盖印花申请 :
    - 首次加盖印花的买卖合约 / 楼契
    - 支付已获准延期的印花税
    - 其后的买卖合约 / 楼契
    - 租约
    - 成交单据及 / 或转让文书
  • 上载大批加盖印花申请 :
    - 首次加盖印花的买卖合约 / 楼契
    - 租约
    - 成交单据及 / 或转让文书
  • 列印或查询印花证明书
  • 列印印花证明书核对表
  • 列印印花税缴款通知书
  • 下载印花易帐户申请表或启动帐户 / 更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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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使用上载方法,一次过可输入多至 50 个物業加盖印花申请表( 详情 )。
  • 可一次过为多达五千份股票转让文书提交电子印花申请( 详情 )。
  • 可储存未完成的申请表,以便稍后递交。
  • 可取读以前递交的纪录作新申请的输入版面。
  • 可选择网上或离线付款方式。(详情
  • 可免费使用「查询」功能,核对印花证明书的真确性。
  • 可网上启动印花易帐户 / 更改密码。
  • 可即时连结到差饷物业估价署网页,填写该署有关租约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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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花的优点

  • 只需有上网设施,就算办公时间过后,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也可随时随地使用本服务。
  • 柜位不能办理的紧急个案,可使用电子印花服务。
  • 若文书正本在使用中而不能提交以加盖印花,可递交加盖印花申请,避免逾期罚款。
  • 节省时间和开支。
  • 不再有运送或处理过程中遗失或损坏文书正本的风险。
  • 提供灵活的付款方式。
  • 输入容易的电子表格、取读及储存功能等,均方便网上递交申请。
  • 上载加盖印花申请而无需资料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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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付款方式

  • 网上付款
    - 「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接受缴费灵、 VISA / MasterCard / JCB / 银联 信用咭付款。(详情
    - 网上付款后可即时取得印花证明书。
  • 离线付款
    - 递交加盖印花申请后,可列印缴款通知书,然后使用现有交税途径(详情 )或到印花税署付款。
    - 在税务局收到税款后2个工作 日内,可网上下载印花证明书。
    - 在所选用的付款服务机构的每天截数时间后缴交的款额,会列为下一个工作天的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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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核实方式

同其他网上电子服务一样,使用本服务前须核实客户身分。电子印花服务的身分核实方式有以下三种:

  • 印花易帐户(详情
  • 税务编号及通行密码(详情
  • 由香港邮政或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数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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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易帐户

  • 印花易帐户是方便公司客户(例如律师行、物业代理公司等)使用电子印花服务,作核实身分之用。客户无需缴付手续费。
  • 本帐户并不是存款帐户,不能用于缴付印花税。
  • 任何实体、独资经营者、合伙或法团,均可填写表格 I.R.S.D.109 号申请印花易帐户。
  • 该机构的总行及分行,每间均可最多申请 20 个印花易帐户。
  • 每个印花易帐户都有独立的帐号及密码。
  • 收到印花易帐户申请表后,印花税署会通知该机构其印花易帐户帐号。而启动密码则会在几日后另行发出,以便持有人启动帐户。
  • 印花易帐户持有人可网上自行更改密码。使用印花易帐户密码时须受其规则及条款 所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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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印花服务示范

请于www.gov.hk/estamping按「网上示范」以观看示范。

有关为股票转让文书上载大批加盖印花申请,请按以下连结观看示范短片。

股票转让 (上市股票)

股票转让 (证券经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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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电子印花通告
编号 电子印花通告 发出日期
1/2020 提升股票转让文书之电子印花服务功能 2020 年 8 月 31 日
1/2019 以电子方式为股票转让文书加盖印花 2019 年 12 月 16 日
1/2011 印花证明书 2011 年 11 月 14 日
1/2009 电子印花服务 功能的提升 2009 年 11 月 18 日
1/2008 「香港政府一站通」下的电子印花服务 2008 年 1 月 21 日
1/2007 电子印花服务迁移至「香港政府一站通」 2007 年 12 月 31 日
4/2004 印花证明书 2004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