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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 文本利得税报税表〔 BIR51、BIR52 及 BIR54 〕的主要改动

BIR51, BIR52或BIR54必须连同已上传的补充表格电子档案核对表(IR1477)(如适用)一倂交回本局。

本年度的文本利得税报税表新增或更新了以下项目:

  • BIR51新增了第7.1.1项,表明纳税人提交的账目是否由香港执业单位审计,如果适用,须填写第 7.1.2项。
  • BIR51新增了第7.1.2项,叙明签署连同报税表提交之核数师报告书的执业会计师的执业证书编号。如核数师报告书未载有执业会计师的执业证书编号,应向相关执业会计师索取,或可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官方网页上索取有关资料。
  • BIR51及BIR52分别更新了第9.1项至第9.22项及第9.1项至第9.10项,表明已经现行的税务易平台,或在新的商业税务网站或税务代表网站推出后经该等网站的电子报税服务上传有关补充表格(即BIR51的S1至S22或BIR52的S1至S5、S15及S19至S22)。
  • BIR51及BIR52分别新增了第10.21项及第10.20项,列明申索扣除还原租赁处所费用的款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