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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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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問:

如簽署了租約的正副本各一份,是否應遞交兩份電子加蓋印花申請?所得到的印花證明書會有多少張?

 
 

答:

只須遞交一份加蓋印花申請,並同時揀選相關的按鈕,說明已簽立一份副本。付款後正本文件及副本會各自獲發一張印花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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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問:

物業代理人是否可以為委託人訂立的租約遞交電子加蓋印花申請?

 
 

答:

如獲租約各方授權,便可代為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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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問:

如租約有免租期或有多個租金金額,是否仍可遞交申請?

 
 

答:

可以,但首先要計算出整段租期應付的租金總額,然後填寫在適當的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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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問:

如無法肯定應填報為租金的金額該怎辦?

 
 

答:

可參閱“租約加蓋印花”小冊子(I.R.S.D.119(C)號表格)所載有關計算印花稅的例子。如仍有問題,可攜同要加蓋印花的租約前往印花稅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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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問:

要加蓋印花的特許協議可否以電子方式遞交?

 
 

答:

如特許協議屬月租租約性質,可如同其他租約那樣,在網上遞交加蓋印花申請。如特許協議含有特殊條款(例如頂手費)或該文書須予裁定,便應提交文書正本給印花稅署評估或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