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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利得税报税表、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

请注意:
(1) 小型法团及业务不再获豁免提交佐证文件;及
(2) 所有相关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必须以电子方式提交
 

 


注意 : 本网站并没有空白的报税表格供下载填写。如需要索取报税表复本,请按此。可由此网页下载的报税表样本、附注及说明及利得税计算表是以 PDF 格式储存,可用 Adobe (R) Acrobat (R) Reader 检视及列印。

我们承诺尽力确保本网站符合万维网联盟(W3C)《无障碍网页内容指引》(WCAG)2.0版的AA级别标准,惟本网页载有一些PDF格式文件或未能提供所有符合AA级别标准的功能。

 


利得税报税表

利得税报税表分以下三类。由此下载的报税表样本祇可作参考用途,请勿利用这些样本的印本来报税。

(1) 利得税报税表-法团(BIR51)

(2) 利得税报税表-法团以外的人士(BIR52)

(3) 利得税报税表-有关非居住于香港的人士(BIR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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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表格 (BIRS1 至 BIRS18) 及其他表格 (IR1478 及 IR1479)

自2019年4月1日起,本局引入利得税报税表补充表格,以供填报有关优惠制度和税务优惠的资料。此外,还引入其他表格 (IR1478 及 IR1479),以供填报2022/23课税年度有关指明外地收入的征税及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的资料。你须下载适用的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并以电子方式填写表格。

由于可输入资料的PDF表格的资料验证功能在某些浏览器(例如:Google Chrome)的内置PDF阅读器中可能无法正常运作,请先下载有关的PDF档案至本机硬碟,然后以Adobe Acrobat Reader开启并输入资料使用。

以下为可供下载的利得税报税表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

由于网上报税服务于2024年3月17日至3月31日暂停使用,请下载将于2024年4月1日起提供的所需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的最新版本以作提交。由此下载的样本祇可作参考用途,请勿利用这些样本的印本来报税。

由2018/19课税年度起

1. 补充表格S1 - 选择以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税的人士
2. 补充表格S2 - 转让定价
3. 补充表格S3 - 研发开支
4. 补充表格S4 - 能源效益建筑物装置开支
5. 补充表格S5 - 船舶拥有人
6. 补充表格S6 - 专业再保险人
7. 补充表格S7 - 获授权专属自保保险人
8. 补充表格S8 - 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
9. 补充表格S9 - 合资格飞机出租商
10. 补充表格S10 - 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

由2020/21课税年度起

11. 补充表格S11 - 合资格船舶出租商
12. 补充表格S12 - 合资格船舶租赁管理商
13. 补充表格S13 - 指明保险人
14. 补充表格S14 -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
15. 补充表格S15 - 取得具资格附带权益的人士

由2022/23课税年度起

16. 补充表格S16 - 合资格船舶代理商
17. 补充表格S17 - 合资格船舶管理商
18. 补充表格S18 - 合资格船舶经纪商
19. IR1478 - 指明外地收入的征税
20. IR1479 - 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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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利得税报税表、补充表格 (BIRS1 至 BIRS18) 及其他表格 (IR1478 及 IR1479) 的提示

(1) 附注及说明
下列附注及说明用以协助纳税人填写报税表及其他表格。
  (a) BIR51 表格
  (b) BIR52 表格
  (c) BIR54 表格
(d) 补充表格S1 - 选择以两级制利得税率课税的人士
(e) 补充表格S2 - 转让定价
(f) 补充表格S3 - 研发开支
(g) 补充表格S4 - 能源效益建筑物装置开支
(h) 补充表格S5 - 船舶拥有人
(i) 补充表格S6 - 专业再保险人
(j) 补充表格S7 - 获授权专属自保保险人
(k) 补充表格S8 - 合资格企业财资中心
(l) 补充表格S9 - 合资格飞机出租商
(m) 补充表格S10 - 合资格飞机租赁管理商
(n) 补充表格S11 - 合资格船舶出租商
(o) 补充表格S12 - 合资格船舶租赁管理商
(p) 补充表格S13 - 指明保险人
(q) 补充表格S14 - 持牌保险经纪公司
(r) 补充表格S15 -取得具资格附带权益的人士
(s) 补充表格S16 - 合资格船舶代理商
(t) 补充表格S17 -合资格船舶管理商
(u) 补充表格S18 -合资格船舶经纪商
(v) IR1478 - 指明外地收入的征税
(w) IR1479 - 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宽减
  附注及说明清楚列明必须连同报税表、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的一并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2) 报税表的各项目必须完整及妥善地填报,并应连同下列文件(合称为 [佐证文件]。你可参考 佐证文件的格式。),准时提交:
  (a) 法团的佐证文件
    (i) 该评税基期内经签署证实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根据香港或外地法律规定或其他原因制备的核数师报告书和综合收益表/损益表;
    (ii) 说明如何算出应评税利润(或经调整的亏损)的计算表与有关附表;以及
    (iii) 载于〔附注及说明〕内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b) 属于非法团业务的佐证文件
    (i) 该评税基期内经签署证实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和综合收益表/损益表;
    (ii) 说明如何算出应评税利润(或经调整的亏损)的计算表与有关附表;以及
    (iii) 载于〔附注及说明〕内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3) 除下文第 (4) 段所述的那些情况外,无论总入息的金额多少,所有法团及业务均须连同报税表一并提交所有佐证文件。请注意,由2023年4月1日起,总入息金额不超过2,000,000元的小型法团及业务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不再获豁免提交佐证文件。
   
(4) 除下述公司外,所有法团必须在提交报税表时一并提交经核数的财务报表:-
  (a) 根据《公司条例》(第 622 章)属不活动的公司;
  (b) 其注册地并无法例规定公司财务报表须进行核数及并没有拟备核数师报告的公司;或
  (c) 外国公司的香港分行,但在提交报税表时,须一并提供下列资料:
    (i)  该外国公司注册成立为法团的地点,
    (ii)  该国的法例有否规定该公司须进行全球财务报表的审核,
    (iii)  该公司有否进行该项审核,以及
    (iv)  香港分行所持财务和会计纪录的概括摘要。
   
(5) 利得税计算表
利得税计算表( IR957 )旨在协助没有委任税务代表的法团以外的纳税人计算出应评税利润(或亏损)。此表格可经表格传真服务(电话号码: 2598 6001 )或向咨询中心索取。
   
(6) 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倘若合伙业务的合伙人决定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办法计算其所分摊利润 / 亏损的税项,可以在利得税报税表内申明其意愿。申请应在其个别人士报税表( BIR60 )中提出。
   
(7) 委任专业会计师填写报税表
税务局并不要求纳税人必须委任专业会计师代为填写报税表。如纳税人在填报报税表时有任何困难,他/她应首先编制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并应能解释其编制方式。他/她还应尽力填写报税表。位于税务中心地下中央询问组的职员,是会解答报税人士的查询,或转介处理其档案的组别解答。这些咨询服务是免费的。
   
(8) 聘用服务提供者提交报税表
自2022年4月1日起,不论以哪种方式 (即文本或电子方式) 提交报税表,纳税人可聘用服务提供者为该纳税人或代该纳税人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服务提供者是在提交报税表前,必须取得纳税人的书面确认「聘用服务提供者提交报税表的确认书」(IR1476) ,述明尽纳税人所知所信,报税表所载的资料正确和完整。已签署的IR1476须连同报税表一并提交。

尽管聘用服务提供者提交报税表,不会免除纳税人提交报税表的责任。此外,针对服务提供者提交报税表,有条文订明相应罚则。

服务提供者提交报税表─常见问题及解答

(9) 下述列表总括了不同的报税模式及相对应的补充表格、其他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格式:
报税模式 利得税报税表
(BIR51 /BIR52)
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 佐证文件
文本 文本 XML1 文本
电子 电子 XML2 iXBRL
半电子 文本3 XML2 iXBRL
   
1 就已上传的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须列印由税务易平台汇出的文本核对表(IR1477)以作签署,并连同文本利得税报税表一并提交。详情请参阅「上传利得税报税表所需表格及佐证文件数据档案」
2 在电子或半电子模式下提交报税表,无须列印已上传的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电子档案核对表(IR1477)。因为这些模式不涉及任何纸本文件,除了在半电子模式下提交的文本简化版报税表。
3 须列印由税务易平台汇出的简化版报税表(BIR51(ie) (ic) / BIR52(ie) (ic)),签署及以文本方式提交。详情请参阅「提交利得税报税表」

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

利得税报税新里程(只有英文版)

填写利得税报税表、补充表格及其他表格 ─ 常见问题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