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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三題:樓市需求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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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吳永嘉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答覆:
 
問題:
 
  香港經濟低迷令各行業現時面對巨大的經營壓力,而銀行對商業借貸亦趨向更審慎。有企業東主有意出售其物業以便周轉。然而,各項樓市需求管理措施(俗稱「辣招」)令套現難度大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據悉新加坡政府有意放寬其樓市需求管理措施,以吸引國際資金到當地投資以振興經濟,當局有否評估此情況,並考慮趕在這個亞洲區內主要競爭對手推出有關措施之前,把從價印花稅稅率調低至以往水平,以提升香港的競爭力;及
 
(二)鑑於有商戶建議,即使政府為免影響市民自置居所的機會而不即時全面「撤辣」,亦至少應實施下述三項措施:(i)把從價印花稅稅率由目前的百分之十五逐步下調至以往水平;(ii)更改以「先買後賣」方式換樓的人士,須先繳付印花稅後才可申請退回已繳稅款的安排;及(iii)就非住宅物業交易「撤辣」,當局會否實施這些措施;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代主席:
 
  特區政府房屋政策的其中一項重要目標是維持物業市場的健康發展。過去幾年,政府按照本地物業市場的實際情況,採取雙管齊下的方式,既致力增加土地及房屋供應以回應需求,亦推出多輪需求管理措施,打擊短期炒賣活動及減少投資和外來需求。這些措施旨在防止物業市場進一步升溫,以免對本地宏觀經濟和金融體系的穩定造成重大風險;確保物業市場健康發展;並於當前房屋供應偏緊的情況下,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自置居所的需要。不同國家和地區在制定與物業市場相關的政策時,均會因應當地的經濟、物業市場情況,以及自身的政策考慮,推行適當的措施。
 
  吳議員提出調低物業印花稅稅率或有助吸引外資,提升香港的競爭力。政府認為投資者選擇開展業務地點時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營商環境及商機、稅制及稅率,以及經營成本等。考慮到目前香港物業市場的實際情況,需求管理措施確保物業市場健康發展,可有助提供穩定的營商環境,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競爭力。
 
  政府明白企業在現時的經濟情況下,或會面對較大的現金流壓力。政府今年的《財政預算案》及兩輪防疫抗疫基金共推出一系列涉及超過二千八百億元的紓困措施,減輕企業的財政負擔,同時亦為中小企推出「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和為合資格企業推出「保就業」計劃,以紓緩企業現金流轉困難。
 
  就吳議員問題的兩部分,經諮詢運輸及房屋局後,現綜合回覆如下:
 
  在考慮是否調整有關住宅物業的印花稅稅率時,政府必須審慎考慮相關安排對整體樓市的影響。受環球和本地因素影響,住宅物業市場由二○一九年下半年起轉趨淡靜。樓價雖稍有回落,但最近亦有回升跡象。整體樓價仍處於一般市民難以負擔的水平。二○二○年第一季的市民置業負擔比率(註)仍然處於73%的高水平,遠高於二○○○年至二○一九年20年長期平均數的45%。
 
  任何放寬需求管理措施或下調印花稅稅率的舉動,均可能被市場趁機炒作為政府調整樓市政策的訊號,亦可能會刺激部分市民對本地住宅物業的需求,在目前房屋仍然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有機會造成推高樓價的反效果。因此,政府必須審慎行事。
 
  至於非住宅物業方面,政府引入雙倍從價印花稅的目的,是防止住宅物業市場的亢奮情況蔓延至非住宅物業市場。非住宅物業售價雖然由二○一九年開始有回落的趨勢,但依然維持較高水平,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市場情況。
 
  香港永久性居民如購買新住宅物業以取代其唯一的原有住宅物業,根據現行機制,須先繳付相關印花稅,待處置原有物業後才申請退還部分稅款。政府明白有關安排可能會增加換樓人士的置業成本。然而,如果放寬相關要求,可能會招致一些並無真實意圖出售原有物業的業主,藉換樓的名義拖延繳付印花稅,或趁機持有多於一個住宅物業一段較長時間以圖獲利。這有違推出需求管理措施的政策原意,也和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轉換物業的實際需要背道而馳。
 
  一如既往,政府會繼續留意市場情況,參考一系列指標,包括物業市場價格、市民置業負擔比率、物業成交量和供應量、本地和環球經濟變化等,適時採取合適的措施回應市場變化,確保物業市場健康發展。
 
註:置業負擔比率是指就一個面積45平方米的單位而言,若以當時的按揭利率和20年還款期計算,按揭供款相對住戶(公營房屋住戶除外)入息中位數的比率。


2020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