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分享 RSS
  • 還原字體
  • 較大字體
  • 最大字體

電子支票/電子本票付款應注意事項

以電子支票/電子本票繳交税務局帳單,請留意以下各點:

  1. 你現可於網上簽發電子支票/電子本票以購買儲税券或繳付下列類別的税單:

    - 薪俸税/利得税/物業税
    - 個人入息課税
    - 商業登記費
    - 電子印花繳款通知書
    - 法院費用
    - 判定債項利息
  2. 請瀏覽電子支票支付網站並選擇税務局和合適的帳單類別,輸入帳單資料並上載電子支票以繳費。
  3. 電子支票/電子本票須註明支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並以港幣支付。期票或已過期的電子支票/電子本票恕不接納。而發出超過 6 個月的電子支票會被視為過期。
  4. 一張電子支票/電子本票最多可繳交十張相同帳單類別的繳款單。
  5. 於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下午五時或之前收到的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將於同日提交銀行,而於下午五時後收到的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將於下一個工作天處理。
  6. 你的繳款只在電子支票首次提交銀行獲得兌現後,方為有效。同一張電子支票不能重複提交。
  7. 凡以電子支票/電子本票繳付税項(法團、合夥業務的利得税和聯名物業的物業税除外),請透過「税務易」帳戶收取電子收據。本局不會另發書面收據。

    電子收據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