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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买卖基金印花税豁免

 
 

答:

根据《印花税条例》(第117章)附表8,ETF是开放式集体投资计划,其股份或单位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或交易。向香港公众发售的ETF须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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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自2015年2月13日起,无论是透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或场外市场进行转让,ETF (有关定义详见常见问题1)所有类别的股份或单位的买卖或转让均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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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代币化ETF是指一种ETF,其一类股份或单位为代币化形式,并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平台上发行及记录。所有ETF (有关定义详见常见问题1)的股份或单位的买卖或转让,包括在持牌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或其他平台上进行的代币化股份或单位(如有)的买卖或转让,均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