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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 年度财政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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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

2012-13 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那些税务措施协助个别人士?

 
 

答:

个别人士可获宽减 2011/12 课税年度百份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或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税款,以 12,000 元为上限。此外,从 2012/13 课税年度起推出以下措施:

(1) 增加以下的免税额:

课税年度 现时
(2011/12)
$
建议
(2012/13 及其后)
$
基本免税额
108,000
120,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216,000
240,000
单亲免税额
108,000
120,000
子女免税额(每名计算)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60,000
63,000
  在子女出生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
60,000
63,000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每名计算)
30,000
33,000
供养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免税额(每名计算)    
  年龄 60 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龄 55 至 59 岁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供养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每名计算,须连续全年与纳税人同住)    
  年龄 60 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龄 55 至 59 岁的父母 / 祖父母 / 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每名计算)
60,000
66,000


(2)提高下列项目的可容许扣除上限:

课税年度
现时
( 2011/12 )
$
建议
( 2012/13 )
$
建议
( 2013/14 及其后)
$
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72,000
76,000
76,000
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支付的强制性供款
12,000
14,500
15,000


( 3 )延长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年期至 15 个课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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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

我是否须要申请税务宽减及按新免税额计算税款?

 
 

答:

如往常一样,你只需填妥在本年 5 月发出的 2011/12 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 BIR60 )而无须另作申请。待有关法例通过后,税务局会按税款宽减措施计算 2011/12 年度最后评税的税款及按新的免税额计算 2012/13 年度暂缴税款。在法例通过前已发出的 2011/12 年度评税,税务局会在法例通过后作出修订,预计会在 2012 年 7 月底开始退还纳税人多缴的税款。你无须另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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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问:

我可否因建议的宽减措施而不用缴付 2012 年 4 月开始到期的 2011/12 年度的第二期暂缴税?

 
 

答:

你仍须依期缴付 2012 年 4 月开始到期的 2011/12 年度的第二期暂缴税,否则税务局会采取追讨欠税行动。如以往一样,今次的税务宽减,是扣减即将评定的 2011/12 年度应缴税款,而不是已征收的 2011/12 年度暂缴税款,故你仍须缴清已发出的税单所载列的暂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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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

税务局会否向我退还已缴付的 2011/12 年度暂缴税?

 
 

答:

今次的税务宽减措施,目的是宽减 2011/12 年度应缴的税款。故此,可宽减的款额将反映在 2012 年第 3 季开始寄出的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评税通知书。这项宽减并不适用于 2011/12 年度暂缴税款。纳税人已缴付的 2011/12 年度暂缴税将用以抵销 2011/12 年度的应缴税款及 2012/13 年度暂缴税税款,如尚有余额的话,才作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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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问:

如何计算税务宽减 ?

 
 

答:

你可使用计算税款程式计算建议措施实施后你应缴的 2011/12 和 2012/13 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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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

在 2011/12 年度我须缴薪俸税,亦会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如何计算可获扣减的税额 ?

 
 

答:

个人入息课税是将纳税人的所有入息合并计算,薪俸收入已包括在内。故此,你可获宽减的款额,是 2011/12 年度个人入息课税税款的百分之七十五,而不是按薪俸税的应缴税款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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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问:

一对有薪俸收入而要缴交薪俸税的夫妇,合共可获最高 24,000 元税款宽减。假若他们按个人入息课税计税则合共只可获得 12,000 元宽减。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对他们是否不公平?

 
 

答:

财政司司长建议宽减 2011/12 课税年度百份之七十五的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最后评税税款,每宗个案以 12,000 元为上限。在薪俸税下,一对夫妇可以分开评税,即每人可宽减最后评税百分之七十五,以 12,000 元为上限。但在个人入息课税下并没有分开评税,评税只有一个,所以,宽减上限是夫妇合共 12,000 元。纳税人应视乎他的情况以决定是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以 2011/12 课税年度来说,所考虑的因素亦应包括在个人入息课税下夫妇合共只可获得 12,000 元宽减上限的问题。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应缴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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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问:

我在 2011/12 年度支付了 80,000 元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超过 2011/12 年度容许扣除上限的 72,000 元。我在 2011/12 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内就长者住宿照顾开支数额应怎样填报?

 
 

答:

你应在 2011/12 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 BIR60 )的第 8.4 部填报实际开支数额 80,000 元。待有关法例通过后,评税主任会分别以 72,000 元及 76,000 元的扣除上限计算 2011/12 年度薪俸税最后评税和 2012/13 年度薪俸税暂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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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问:

在我填报 2011/12 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后,我 65 岁的父亲居住的安老院才通知 2012/13 年度安老院的住宿照顾开支会由现时的 65,000 元增加至 85,000 元。我怎样才可申索增加后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答:

假如你在 2012/13 年度应支付或估计须支付的长者住宿照顾开支超过 72,000 元,你可在收到薪俸税评税及暂缴税缴纳通知书后,以书面申请缓缴 2012/13 年度薪俸税暂缴税。申请必须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a) 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 28 天;或
(b) 暂缴税缴纳通知书的发出日期后 14 天内,


两者以较迟的为准。

评税主任在修订 2012/13 年度薪俸税暂缴税时,不会扣减 85,000 元但会以上限的 76,000 元计算长者住宿照顾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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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问:

我曾申索自置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在 2008/09 年度已达 10 年期限,但按揭贷款在 2010 年 8 月 31 日才全数清还。既然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年期从 2012/13 年度起由 10 个课税年度延长至 15 个课税年度,我是否可以在 2012/13 报税表内申索扣除于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期间支付的利息,或提出修订 2009/10 及 2010/11 年度的评税以申索上述利息支出?

 
 

答:

你不可以在 2012/13 报税表内申索扣除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8 月 31 日期间支付的利息,因为该利息并非在 2012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内支付。由于延长扣除年期至 1 5 个课税年度并没有追溯效力,你 2009/10 及 2010/11 年度的评税亦不可因该支出而获得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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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问:

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年期从 2012/13 年度起由 10 个课税年度延长至 15 个课税年度,我是否需要连续申请?

 
 

答:

你不需要连续申请。税务局局长每年在扣除居所贷款利息支出后,会通知你已扣除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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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问:

我在 2001 年 6 月向银行借贷,以 20 年期的贷款购买一自置居所。由于我在 2010/11 年度已用尽了 10 年的居所贷款利息扣除,我不能在 2011/12 年度的个别人士报税表( BIR60 )内申索居所贷款利息扣除。自 2012/13 年度起延长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年期至 15 个课税年度,我怎样申请在 2012/13 年度暂缴税计算中扣除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

 
 

答:

由于你在 2011/12 年度没有申索自置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在计算 2012/13 年度暂缴税时不会有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假如你在 2012/13 年度的应课税入息实额,少于或可能会少于 2011/12 年度的应课税入息实额的 90%,又或少于或可能会少于 2012/13 年度估计入息的 90%,你可在收到薪俸税评税及暂缴税缴纳通知书后,以书面申请缓缴 2012/13 年度薪俸税暂缴税。申请必须在下列期限前提交 : 。

(a) 在缴交暂缴税的限期前 28 天;或
(b) 暂缴税缴纳通知书的发出日期后 14 天内,

两者以较迟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