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事项
1.
问:
什么是居民身分证明书?
答:
居民身分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
2.
问:
谁可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
答:
一般而言,以下人士可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
- 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
- 在某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 180 天或在连续两个课税年度(其中一个是有关的课税年度)内在香港逗留超过 300 天的个人;
- 在香港成立或组成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
- 在香港以外成立或组成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公司 / 合伙 / 信托 / 团体;
- 经迁册公司。
3.
问:
经迁册公司何时才可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
答:
经迁册公司在完成香港公司注册处所要求的迁册程序(包括符合在《公司条例》(第622章)所界定的成立地撤销注册的要求)后,才可作出申请。该公司须连同申请表格一并递交迁册证明书副本以及成立地撤销注册证明文件副本。
4.
问:
如何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
答:
你可透过网上、邮寄或亲自提交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
网上申请
申请人或其委任的服务代理人(即公司秘书或税务代表)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内的「税务易」服务下的「个人税务网站」、「商业税务网站」和「税务代表网站」,提交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
邮寄或亲自提交申请
5.
问:
如香港与有关的税务管辖区没有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香港主管当局会否发出居民身分证明书?
答:
不会。居民身分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在香港与有关的税务管辖区签订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生效后,香港主管当局才会发出居民身分证明书。请按以下连结以参阅已与香港签订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的税务管辖区的资料:
6.
问:
我不需要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但欲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作其他用途,香港主管当局会否向我发出居民身分证明书?
答:
不会。居民身分证明书是一份由香港主管当局向香港居民发出的文件,用作证明其香港居民身分,以能申请享受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 / 安排下的待遇。
处理时间
8.
问:
一般来说,处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需要多长时间?
答:
本局目标是在收到填妥的申请后的21个工作日内发出居民身分证明书,或评税人员决定通知书,以要求申请人提供进一步资料或通知申请人申请不被接纳。
网上服务
9.
问:
「税务易」下的三个税务网站(即「个人税务网站」、「商业税务网站」和「税务代表网站」)提供那些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的网上服务?
答:
「税务易」下的三个税务网站提供下列与居民身分证明书有关的网上服务:
- 提交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
- 提交有关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的补充资料
- 检视过往3年内透过税务网站提交的申请及补充资料
- 提出查询 / 回复税务局的查询
10.
问:
谁可透过「个人税务网站」 / 「商业税务网站」 / 「税务代表网站」使用与居民身分证明书有关的网上服务?
答:
下列用户可使用与居民身分证明书有关的网上服务:
个人税务网站 (包括独资经营业务)
- 已登记用户
商业税务网站 (独资经营业务除外)
- 帐户管理员
- 已被授权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事宜的用户
税务代表网站
- 已被授权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事宜的团队经理
- 已被授权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事宜的团队成员
11.
问:
我应如何委任服务代理人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的事宜?
答:
个人税务网站
已登记用户可使用「网上服务」选单中的「管理服务代理人」功能,以委任税务代表为其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的事宜。
商业税务网站
帐户管理员可点击「网上服务」选单中的「管理BTP公司帐户」标签,然后使用「管理服务代理人」功能,以委任税务代表或公司秘书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的事宜。
12.
问:
我需要为我的独资经营业务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我应开立一个「个人税务网站」用户帐户或「商业税务网站」公司账户?
答:
你应开立一个「个人税务网站」用户帐户,以就你的独资经营业务提交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
15.
问:
我可否查看在网上提交的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及补充资料?
答:
可以。你可在「居民身分证明书」选单中使用「检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功能,以查看你或你的服务代理人在过往3年内提交的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及补充资料。如有需要,你可列印或储存已提交的资料及文件。
16.
问:
如我的服务代理人透过「税务代表网站」为我提交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及补充资料,我可否查看已提交的资料及文件?
答:
可以。你可在「居民身分证明书」选单中使用「检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功能,以查看你的服务代理人在过往3年内透过「税务代表网站」提交的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及补充资料。如有需要,你可列印或储存已提交的资料及文件。
17.
问:
我已委任税务代表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的事宜,但欲自行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我的税务代表可以在「税务代表网站」下查看我的申请吗?
答:
当你已勾选「将此申请/查询/资料抄送至税务代表网站帐户」方格,要求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抄送至你税务代表的「税务代表网站」帐户,你的税务代表将可在「税务代表网站」下查看你提交的申请。如果你想通知你的税务代表有关你已提交的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或补充资料,在你每一次于「个人税务网站」/「商业税务网站」帐户提交资料时,你可勾选「将此申请/查询/资料抄送至税务代表网站帐户」方格,要求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抄送至你税务代表的「税务代表网站」帐户。
18.
问:
我欲自行申请居民身分证明书,我可如何通知我的税务代表?
答:
你必须已经使用「网上服务」选单中的「管理服务代理人」功能,委任你的税务代表处理与居民身分证明书相关的事宜。请你在点击「确认」按钮以提交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之前,先勾选「将此申请/查询/资料抄送至税务代表网站帐户」方格,要求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抄送至你税务代表的「税务代表网站」帐户。在你提交申请后,你的税务代表将可在「居民身分证明书」选单中使用「检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功能,查看你已提交的申请。这也同时适用于提交补充资料。
19.
问:
我收到了税务局的信件查询关于我 / 我客户的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我应如何透过我的「个人税务网站」/「商业税务网站」/「税务代表网站」用户帐户作出回复?
答:
你可在「居民身分证明书」选单中使用「提交补充资料」功能,以回复本局的查询。你可上载最多10个档案作为附件,但每个档案不可大于20MB。可接受的档案格式为JPG、JPEG、PNG或PDF。在提交资料后,你可使用「检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功能,以查看已提交的资料及文件。
20.
问:
我以纸本形式提交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并欲提交更多资料,我可否在网上提交补充资料?
答:
可以。你可在「居民身分证明书」选单中使用「提交补充资料」功能,以提交更多资料。你可上载最多10个档案作为附件,但每个档案不可大于20MB。可接受的档案格式为JPG、JPEG、PNG或PDF。在提交资料后,你可使用「检视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功能,以查看已提交的资料及文件。
21.
问:
我应如何透过我的「个人税务网站」/「商业税务网站」/「税务代表网站」用户帐户提交有关居民身分证明书的查询?
答:
你可在「居民身分证明书」选单中使用「作出要求 / 回复」功能。按下「作出要求 / 回复」标签后,你可选择适当的选项:
- 查询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中国内地)
- 查询居民身分证明书申请(其他税务管辖区)
- 其他
在提交查询后,你可以在信息匣的寄件匣内查看已提交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