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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政府资讯中心)

立法会: 2001 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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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库务局局长俞宗怡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 2001 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 2001 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

  行政长官在刚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增加纳税人士居所贷款利息扣除额,希望在经济放缓的时候,减低自置居所人士的财政压力。《 2001 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是要落实行政长官这项建议。

  条例草案建议,由今年开始,连续两年提高居所利息贷款扣税额,由现时的每年 10 万元,增加到每年 15 万元。拥有自置居所并正缴付贷款利息的纳税人,若他们的利息支出在 2001/02 及 2002/03 年超过 10 万元的话,他们便会因为扣除额增加,而少缴薪俸税。选择 15 万元作为今明两年的新上限,是经过衡量减轻自置居所纳税人的财政负担和政府的财政情况之后,作出的平衡的决定。建议增加扣减上限为 15 万元,估计每年会有超过 11 万纳税人及其家庭受惠。纳税人最多可因在今明两年每年少缴 8 千 5 百元的税款。而库房的薪俸税收入会减少超过 10 亿元。

  条例草案亦建议一项过渡性条文,容许自置居所贷款利息支出高于、或相当可能高于 10 万元的纳税人,在草案获得通过后,即可因扣除额增加,向税务局申请重新评估他们 2001/02 年度的暂评薪俸税,并缴付较低的暂评薪俸税。没有这项过渡条文,纳税人需待至 2003 年年初,在完成最后评定 2001/02 年度薪俸税时,才能享受到因扣除额增加带来减税的得益。

  若立法会能在下月中左右完成审议和通过条例草案,纳税人和税务局将有足够时间,完成申请和重新计算明年一至三月内需缴付的 2001/02 年度第一期暂评薪俸税,使因扣除额增加而带来的减税得益,立刻到位。若条例草案不能在下月中左右完成审议和通过,则有部分纳税人需待至明年四至六月之间,在他们需缴付的 2001/02 年度第二期暂评薪俸税时,才可反映因扣除额增加而可享受的减税得益。

  主席,各位议员都认同纾解民困是刻不容缓的,所以我在此呼吁议员能够尽快审议条例草案,使合资格的纳税人,能够顺利在明年年初获得减税。

  在条例通过后,税务局会马上展开广泛的宣传,让纳税人知道如何提交有关申请和时间表;税局亦将根据该局的记录,尽量向个别可能受影响的纳税人,寄发有关的申请表格。在收到纳税人的申请后,税局将重新计算纳税人在明年应缴的 2001/02 年度暂评薪俸税,并在第一期暂评薪俸税缴款日以前,以书面通知有关纳税人重新计算后的应缴税额。

  主席,我谨此陈辞,希望本会尽快通过本条例草案。

 

 

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