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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2007 年收入条例草案》和《2007 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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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收入条例草案》和《2007 年收入(第 2 号) 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五(四月二十日)刊宪,以实施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税收建议。

    《2007 年收入条例草案》载列两项财政预算案建议。有关建议已根据《2007 年公共收入保障(收入)令》由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时正起生效。这两项建议是:

(a)   把葡萄酒的从价税税率由现时的 80% 调低至 40% ,以及把酒精浓度不多于百分之三十的含酒精饮品(葡萄酒除外)的从价税税率,由现时的 40% 调低至 20% 。

(b)   把价值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物业的买卖印花税,由现时按物业价值 0.75% 的税率征收,调低至定额 100 元。

    由于该命令只给予这些建议四个月的暂时法律效力,所以政府须向立法会提交载列相同建议的条例草案,待通过后成为法例。

    其他有关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的建议,会根据《2007 年收入(第 2 号) 条例草案》修订《税务条例》予以实施。该条例草案经立法会制定后会由刊登宪报当日开始实施。

    政府发言人表示:「社会人士普遍认为政府应为纳税人提供更优惠的税务宽免。为回应这个强烈的要求,并考虑到政府的财政状况因香港经济强劲复苏而得以改善,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推行一系列税务宽减措施,与市民共享经济繁荣的成果。」

    《2007 年收入(第 2 号)条例草案》的第一项建议,是把薪俸税的边际税阶及边际税率回复至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的水平,即边际税阶由 30,000 元扩阔至 35,000 元,而最高的两个边际税率则由现时的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十九,分别调低至百分之十二及百分之十七。个人免税额和标准税率则维持不变。

    第二项建议是把薪俸税子女免税额由现时每名 40,000 元提高至 50,000 元,并就每名子女在出生的课税年度,提供额外 50,000 元的子女免税额。

    第三项建议是把薪俸税个人进修开支的最高扣除额,由 40,000 元增加至 60,000 元。

    发言人称:「以上的措施可减轻约 110 万名纳税人的税务负担。我们亦希望藉此纾缓纳税人在养育子女方面的负担,以及鼓励持续进修。」

    第四项建议是宽减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 15,000 元。发言人说:「由于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的政府财政状况比原来预算大幅改善,政府建议推行这项一次过的措施,还富于民。」他补充说,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政府预计,调低含酒精饮品应课税品税的建议会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 3 亿 5,000 万元。调低物业的买卖印花税会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 2 亿 5,000 万元。宽免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会令政府在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的收入减少约 81 亿元。其他有关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措施,则会令政府全年减少约 49 亿元的收入。

    有关的条例草案会在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提交立法会。

2007 年 4 月 19 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 15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