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网页指南 联络我们 分享 RSS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辩论《 2007 年收入(第2号)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辩论《 2007 年收入(第 2 号)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我谨动议二读《 2007 年收入(第 2 号)条例草案》。

    本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订《税务条例》(第 112 章),以落实二○○七/○八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四项薪俸税宽减建议。

    随着香港经济的强劲复苏,政府的财政状况大为改善,财政司司长在今年的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一系列的税务宽减建议,与市民分享经济繁荣的成果。本条例草案的第一项建议,是一次过扣减二○○六/○七年度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 15,000 元。有关金额会在纳税人二○○六/○七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扣除。这项一次过的回馈措施,会令政府在二○○七/○八年度的收入减少约 81亿元。

    条例草案的第二项建议,是把薪俸税的边际税阶及边际税率回复至二○○二/○三年度的水平,以减轻纳税人在过去数年香港经济不景时所承受的额外税务负担。我们建议把边际税阶由现时 30,000 元扩阔至 35,000 元,以及把最高两个边际税率由现时的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十九,分别调低至百分之十二及百分之十七。个人免税额和标准税率维持不变。

    条例草案的第三项建议,是调高子女免税额。我们希望藉此减轻家长在养育子女方面的财政负担。我们建议把子女免税额由现时每名 40,000 元提高至 50,000 元;而在每名子女出生的课税年度,更额外提供 50,000 元子女免税额。

    条例草案的第四项建议,是将个人进修开支的最高扣除额,由 40,000 元增加至 60,000 元,目的是鼓励在职人士透过进修,不断自我增值,以配合香港知识型经济的发展。

    三项非一次性的税务宽减措施估计将会惠及 110 万名纳税人,而政府每年收入则会减少约 49 亿元。

    总括而言,上述的建议措施可让纳税人一同分享经济繁荣的成果,达到「藏富于民」的目的。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女士。

2007 年 5 月 2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4 时 24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