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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恢复《2007 年收入(第 2 号)条例草案》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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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马时亨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2007 年收入(第 2 号)条例草案》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女士:

    财政司司长在二○○七/○八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一系列税务宽减的建议。而本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订《税务条例》(第 112 章)以落实预算案所公布的其中四项建议。

    条例草案已于五月二日在立法会首读及二读,而内务委员会于五月四日的会议上决定无需就条例草案成立法案委员会,并支持条例草案恢复二读。在此,我感谢各位议员让条例草案尽快恢复二读。

    条例草案的第一项建议,是一次过扣减二○○六/○七年度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 15,000 元。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二○○六/○七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第二项建议,是把薪俸税的边际税阶及边际税率回复至二○○二/○三年度的水平,即把边际税阶由现时 30,000 元扩阔至 35,000 元,以及把最高两个边际税率由现时的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十九,分别调低至百分之十二及百分之十七。

    第三项建议,是把子女免税额由现时每名 40,000 元提高至 50,000 元;而在每名子女出生的课税年度,更额外提供 50,000 元子女免税额。

    第四项建议,是将个人进修开支的最高扣除额,由 40,000 元增加至 60,000 元。

    如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有关一次过扣减百分之五十的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建议,将适用于二○○六/○七年度;而上述的另外三项建议则会由二○○七/○八年度开始生效。

    政府一直本着「应用则用、应悭则悭」的原则,善用财政资源,并在上年度整体税收和盈余都较预期理想的情况下,提出一系列的税务宽减措施,以实现「力之所及、藏富于民」的承诺。很多谢议员给我们的意见,在财政预算案的准备期间,收到很多意见。刚才,单仲偕议员亦再提出这些意见。我们当然会将这些意见交予财政司司长,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准备预算案时作考虑。我们很高兴见到立法会议员及市民大众均普遍支持今次减税和所有税务宽免措施。我们希望立法会通过上述条例草案。

    多谢主席女士。

2007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6 时 5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