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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税务易」帐户持有人将接获电子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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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税季节将至,「税务易」帐户持有人将会在缴税限期前约一星期,接获电子提示信息,提醒他们准时交税。

    税务局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九日)说:「所有帐户持有人如果有提供个人电邮地址和选择收取电邮服务的话,更会收到本局发出的电邮,通知用户阅读在『税务易』帐户信息匣内的提示信息。」

    自本年一月推出以来,「税务易」为纳税人提供一项简易、安全及环保的途径,以履行税务法例下的责任。

    发言人形容「税务易」为个人的税务秘书。透过「税务易」帐户,纳税人可检视其帐户内的个人资料、查阅有关提交报税表、评税和缴税的状况,以及通知税务局更新其个人及业务资料。他们亦可享用申请暂缓缴纳暂缴税,为物业文件加盖印花,商业登记及付款等其他电子服务。

    为减少用纸,由二○○九年一月一日开始,凡以邮寄或电子方式缴付税项 (法团、合伙业务的利得税和联名物业的物业税除外),税务局将不会发书面收据。但「税务易」户口持有人则可获发电子收据代替。他们更可透过「税务易」随时查阅缴税状况。

    发言人说:「纳税人如欲使用该等服务,须以其税务编号及早前于税务局登记的通行密码,或利用由认可核证机关发出的数码证书,登入『税务易』(网址:www.gov.hk/etax) ,开立『税务易』帐户。」

    他续称:「纳税人如没有通行密码,或已忘记有关密码,可透过『税务易』在网上申请新的密码。纳税人在开立『税务易』帐户时,可选择自己的税务编号及通行密码。」

2008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 11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