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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五题:自雇人士缴交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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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健锋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梁凤仪的答复: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5年,每年有多少名自雇人士(例如风水顾问)报税,缴交税款最多的5位自雇人士的职业,以及他们缴交的税款金额;

(二)   过去5年,每年当局发现有多少名自雇人士没有报税、涉及的税款总额和课税年度数目、向他们征收的罚款总额,以及被定罪人士的最高判罚是什么;及

(三)   现时当局采取什么措施追查自雇人士的收入来源和金额,以及打击他们逃税?

答复:

主席:

(一)及(二)   《税务条例》没有为「自雇人士」作出定义。任何人以个人身分在香港提供服务以赚取入息,会被视为在香港经营业务。他们须申领商业登记、报税,并就其业务赚取的应评税利润缴纳利得税。

    由于税务局没有区分业务经营者是否「自雇人士」,所以我们未能提供问题第一及第二部分所要求的资料。

    至于逃税的罚则,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提交不正确的报税表,或须课税而未有依例通知税务局,最高可被罚款 10,000 元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三倍的罚款。如提交不正确的报税表意图瞒税,则最高刑罚为罚款 50,000 元、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三倍的罚款,以及入狱三年。

(三)   至于问题的第三部分,税务局有不同的组别跟进及打击逃税个案。税务局的资料搜集组,专责收集各类有参考价值的资料,以辅助评税工作。税务局亦设有实地审核及调查科,专责查核怀疑违规的个案。局方会因应社会情况、行业兴衰和经营手法的演变,不时调整其选取审核个案的准则,以提高成效。另外,税务局亦不时接获热心市民的举报,协助揭发瞒税的个案。

    税务局实地审核及调查科过去五年完成的个案,以及所追收的税款及罚款已列于附表。

2009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 14 时 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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