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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研讨会于吉隆坡举行(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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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一百二十位来自商界的代表出席今日(四月二十五日)于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协定」)研讨会,了解更多有关该「协定」为营商者带来的裨益和商机。

  该研讨会由香港驻新加坡经济贸易办事处(新加坡经贸办)、香港投资推广署和马来西亚智囊亚洲策略与领导研究所合办,邀请了来自香港和马来西亚的政府代表和税务专家,讲解「协定」为商界带来的裨益。

  新加坡经贸办处长方毅在研讨会中致辞时表示:「这个『协定』为商界带来实实在在的益处。我相信商界都会欢迎避免双重征税及减轻营商成本的安排,这亦是我们与马来西亚签订该『协定』的目的。」

  根据「协定」,投资者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缴税,同时使香港和马来西亚的投资者在从事两地跨境经济及投资活动时,能节省税款和更清楚确定其税务负担。香港正积极寻求与其他主要贸易和投资伙伴签订「协定」,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投资和营商的首选地点。

  研讨会的讲者香港税务局副局长(技术事宜)赵国杰说:「我们很高兴见到马来西亚商界对这个课题的兴趣,足以证明双方签订的『协定』已初见成果。」

  方毅同时说:「香港位处亚洲中心的有利位置,是连接中国内地与世界各地的桥梁。此外,香港拥有良好的法治制度,与低税率和简单税制,是有意进入内地庞大市场的马来西亚公司的首选基地。『协定』为有意在香港设点的马来西亚公司提供额外优势,让他们可以得到最大的财政回报。」

  应邀出席研讨会其他讲者包括马来西亚财政部税务分析部门高级副部长Khodijah Abdullah、香港会计师公会税务专项学会执行委员会主席陈苑芬、马来西亚普华永道合并收购/国际税务服务部门执行董事林美玲,以及新加坡经贸办投资推广总监李国炜。

  该协议是由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于二○一二年四月访问马来西亚期间签订的。该协定于同年十二月生效,并对二○一三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任何课税年度的香港税项具有效力。

2014年4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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