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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14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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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2014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恢复二读辩论的致辞全文:

主席:

  首先,我要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议员、各位委员及立法会秘书处同事所付出的努力,令审议工作得以顺利完成。我亦要感谢各位议员支持《2014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在今天恢复二读辩论,让条例草案所建议的税收宽减措施可以尽快落实。

  条例草案的目的,是对《税务条例》作出修订,以落实二零一四至一五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所提出的税收宽减措施,并就过渡事宜订定条文。

  为减轻纳税人供养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负担,条例草案建议由二零一四至一五课税年度开始,增加现时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下,有关供养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所享有的免税额,以及全年与这些长者同住所享有的额外免税额。具体而言,供养每名六十岁或以上合资格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免税额和额外免税额,会由三万八千元增加至四万元;如果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五十五岁或以上但未满六十岁,上述的免税额和额外免税额亦分别会由一万九千元增加至二万元。

  对于已入住安老院舍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条例草案亦建议提高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现时每名长者七万六千元增加至八万元。

  上述有关增加供养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免税额和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的建议,将惠及约五十五万名纳税人。政府每年收入将因而减少约三亿元。

  此外,政府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财政预算案》中提出了多项反周期的一次性纾缓措施,包括条例草案建议的宽减二零一三至一四课税年度百分之七十五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以及利得税,每宗个案以一万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该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有关的税务宽减建议,将分别惠及约一百七十四万名纳税人,以及约十二万六千间须缴税的公司及非法团业务。政府的收入将因而合共减少约一百零二亿元。

  有议员提及为何不可以容许夫妇个别提出个人入息课税申请,我想指出,在现时的薪俸税下,夫妇已可选择合并或分开评税。至于个人入息课税,它的本质不是一个税收项目,而是为应缴付多于一类入息税,例如薪俸税、利得税或物业税的人士提供的税务宽减安排。能否受惠于个人入息课税的评税方式,因人而异。税务局会评核每宗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的个案,以确定申请人的税务负担会否因而减轻。若容许纳税人选择与配偶分开或共同按个人入息课税评税,或容许夫妇把一方的亏损自由转移以抵销另一方的入息会令评税制度变得相当复杂,且令避税风险大增。

  至于有提议为何不可调低中小企业的利得税税率,现时的利得税税收来源集中于少数企业,接近九成公司,当中绝大部分是中小企业,不用缴税。在缴税的95 000家公司中,约有57%公司的平均税款,在一次性减税措施前,只有约25,000元。赋税负担已不算重。如果我们将要缴税的企业按盈利水平以不同税率再划分,这会令我们简单的税制变得复杂,而选取的盈利水平界线亦有一定的随意性。在衡量有关建议对个别企业、税制及税收的影响后,我们选择以较简单直接的一次性减税的方式回应商界的诉求。

  至于有议员问及今次税收宽减措施,其政策目的及理据,我想指出,财政司司长在制定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财政预算案》时,已广泛谘询不同团体,以及社会各阶层人士,收到很多不同的意见,当中包括就个别生活开支提出专项税项扣减措施。然而,政府要考虑整体的财政承担,以及资源分配的公平性,所以不能一一回应每项诉求。在考虑到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扶助基层的经常性措施;来年经济展望,尤其略为放缓的通胀,以及本年度的财政状况后,财政司司长在预算案中建议以较简单、直接的一次性减税和增加免税额的方式,回应不同的诉求。

  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通过条例草案,让我们能早日实施上述各项惠及纳税人的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