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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2015年印花税(修订)条例》今日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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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印花税(修订)条例》今日(二月十三日)刊宪,以落实二零一四至一五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中的建议,全面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股份或单位转让的印花税。

  政府发言人表示:「由今日起,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股份或单位转让的印花税均获宽免。该项印花税宽免涵盖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不论其资产组合、上市日期;亦不论其是否已获减免印花税。」

  「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的印花税有助巩固香港的资产管理中心地位,推动金融服务业的整体发展,既为业界带来新的商机,又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产品。」

  交易所买卖基金业务是全球资产管理业的重要一环,而且增长迅速。自二零一零年起,政府把印花税减免范围扩大至在香港备存持有人登记册,而涵盖港股占相关指数比重不高於百分之四十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在香港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数目由二零一零年年底的六十九大幅增加至二零一四年年底的一百二十二,平均每日成交金额由二零一零年的二十四亿元上升至二零一四年的四十七亿元,令香港成为亚太区最主要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市场之一。

  政府在二零一四至一五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全面宽免交易所买卖基金股份或单位转让的印花税,以使在香港备存持有人登记册,而证券组合中港股所占成分比重高於百分之四十的交易所买卖基金也可降低交易成本,藉此促进香港在开发、管理和买卖交易所买卖基金三方面的发展。

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