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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三项有关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命令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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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税务条例》作出的三项命令今日(五月十五日)刊宪,以实施香港与南非及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以及与日本签订的全面性协定的资料交换条文互换的照会。

  政府发言人说:「全面性协定可确保投资者无须为同一收入两度课税。简单而言,全面性协定会使香港与协定伙伴两地的投资者在从事两地跨境经济及投资活动时,能更清楚确定其税务负担和节省税款。」

  「与日本互换照会,则可扩阔现时与日本所签订的全面性协定下资料交换安排所涵盖的税项种类范围,以履行我们的国际责任,符合提升税务透明度的国际标准。」

  有关香港与南非及阿联酋的全面性协定,以及与日本互换的照会内容摘要载於附件

  这三项命令将於五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审议。全面性协定和互换的照会必须待香港及协定伙伴各自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才能生效。

  香港分别於二零一四年十月及十二月与南非及阿联酋签订全面性协定,另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与日本互换照会。

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4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