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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修正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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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动议讲稿附录我的修正案,把《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的「附表44」修正为「附表43」。法案委员会对有关修正案并无异议。

   由于《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会早于《2017年税务(修订)(第6号)条例草案》制定成为法例,我们希望为本《条例草案》拟增订的附表重新编号,以反映附表在《条例草案》制定成为法例后的实际次序,因此建议把《2018年税务(修订)条例草案》的「附表44」修正为「附表43」。这修正案纯粹技术性,并不会改变有关《条例草案》的涵义。

   代主席,我恳请各位委员支持政府提出的修正案。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