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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8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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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博士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8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发言全文∶
 
主席:

   《2018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今年四月提交立法会审议。我非常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梁继昌议员及其他委员的努力和全力支持,令审议工作顺利完成。

   正如我们动议二读时表示,《条例草案》旨在扩阔购买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的利得税扣税范围。现时,企业购买专利权、工业知识、版权、注册外观设计和注册商标五类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可以根据《税务条例》获得利得税扣减。《条例草案》建议把扣税范围由上述五类知识产权增至八类。新增三类知识产权为: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拓朴图)、植物品种和表演的权利。

   上述扩阔扣税范围的建议,有助鼓励企业参与发展知识产权的商业活动,从而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区内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地位。《条例草案》如获通过,就购买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所提供的扣税安排,将会涵盖各项主要类别的知识产权。

   在法案委员会审议阶段,《条例草案》得到委员的普遍支持。此外,全部十一个曾向法案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的团体亦表示支持《条例草案》提出的建议。

   就刚才黄定光议员所说,要加强对业界的宣传和推广,这方面我们十分同意。事实上,为了支援企业,包括刚才黄议员所说的中小企,创造和使用知识产权,政府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提供免费初步知识产权谘询服务,协助中小企更加认识知识产权和制订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与商品化策略;以及推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计划,支援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协助中小企管理知识产权,以及进行知识产权商品化等措施。
   
   另外,就黄议员刚才所提出,落实措施的时间为何会如此长,政府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有关措施后,随即展开各项准备工作,并在二○一六年十一月征询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的意见,原拟在二○一七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税务扣减由二○一八/一九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起生效。换言之,只要任何公司的评税基期在二○一八年四月一日或之后完结,在这评税基期开始购买三种新增指明知识产权的资本开支均可获得扣税。

   稍后,我会在全体委员会阶段动议一项简单的修正案,把《条例草案》第5(2)条中文文本中「布图设计(拓朴图)权利」一词修订为「布图设计」,使有关表述与该条文的英文文本更为对应。法案委员会支持该项修正案。

   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以及我们将在全体委员会阶段提出的修正案,让我们能早日扩阔有关扣税安排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别,实施《财政预算案》的建议,惠及业界,推动香港发展成为区内的知识产权贸易中心。

   我谨此陈辞,谢谢。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