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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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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欢迎立法会今日(七月九日)通过《有限合伙基金条例草案》。
 
  新条例建立有限合伙基金制度,让基金可在香港以有限责任合伙的形式注册。新条例将于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起实施。
 
  许正宇指,香港锐意发展成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新条例在这方面的政策上迈进一大步,有助吸引投资基金(包括私募基金及创投基金)在香港成立和营运,进一步发展香港的私募基金市场,带动对本地相关专业服务的需求,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有限合伙基金制度是一个由公司注册处负责、属选择性参与的注册计划。有限责任合伙是私人基金(例如私募基金)常见的组成形式。在一个有限责任合伙中,普通合伙人(即营办者)须就基金的债项和义务承担无限法律责任,而本质上是投资者的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法律责任则是有限的,他们两者之间就有关合伙的营运事宜有订立合约的自由。
 

2020年7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