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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

政府欢迎立法会通过《2021年税务(修订)(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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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欢迎立法会今日(六月二日)通过《2021年税务(修订)(杂项条文)条例草案》。
 
       条例落实《税务条例》(第112章)四个范畴的修订,包括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进行不经法院程序的公司合并的税务处理;在特定情况下转让或继承指明资产的税务处理;完善提交报税表的法律框架;改良扣除外地税款的安排。
 
       许正宇说:「条例就合资格公司合并,以及转让或继承指明资产的相关税务处理订定条文,令安排更为清晰明确。」
 
  「条例亦提供法律依据,让更多企业可自愿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包括财务报表,并最终达致全面通过商业税务网站以电子方式提交利得税报税表的目标。」
 
  「改良扣除外地税款的安排,会减低外地法团,特别是外地银行的香港分支机构和知识产权持有人的税务负担,有助缔造更有利的营商环境,尤其可加强香港作为银行业务据点的吸引力,并推动本港成为研发枢纽。」
 
       条例在宪报刊登当日(六月十一日)起生效。有关扣除外地税款的条文由二○二一/二二课税年度起生效。


2021年6月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