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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2022年税务(修订)(与航运有关的某些活动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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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六月二日)在宪报刊登《2022年税务(修订)(与航运有关的某些活动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以提供利得税半税优惠(即税率为8.25%)予合资格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即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而在合资格航运业商业主导人为根据《税务条例》享有税务宽减或入息豁免征税的相联船舶企业进行合资格活动的情况下,所得利润亦按该相联船舶企业所适用的相同优惠税率或入息豁免征税。《条例草案》订有防止滥用条文,以维护税务体制的健全性和遵行国际税务规例。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船舶代理、船舶管理和船舶经纪业务是支持国际航运活动的重要海运业务服务。法例修订将为合资格的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在港营运提供税务诱因。这些业务旨在利便业界拥有和营运船舶,从中亦会衍生对其他海运服务的需求。因此,扶助航运业商业主导人在香港发展,将有利壮大本港的船务业务和海运业群。」

   有见及航运业商业主导人业务增长带来的商机、区内海运业的竞争环境及香港作为国际海运中心的坚实基础,政府于二○二一年《施政报告》宣布为航运业商业主导人业务推行税务优惠的计划。《条例草案》推行税务措施,提升香港在吸引船舶代理商、船舶管理商和船舶经纪商活动方面的竞争力,这亦有助吸引相关的海运业机构来港落户,从而巩固香港的国际海运中心地位。

  《条例草案》将于六月十五日提交立法会首读和二读。


2022年6月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