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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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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今日(三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3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落实二○二三至二四年度《财政预算案》有关印花税的建议,即调整买卖或转让住宅及非住宅物业须缴付的从价印花税第二标准税率的税阶,以减轻一般家庭首次置业的负担,特别是中小单位。

   现时,第二标准税率主要适用于取得住宅物业及非住宅物业。住宅物业交易需要购买人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于取得有关物业时并非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实益拥有人,方可按第二标准税率缴付从价印花税。换言之,《条例草案》建议税阶调整的主要受惠者是购置唯一住宅物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特别是首次置业的家庭。第二标准税率适用的税阶自二○一○年起未有调整,按《条例草案》的建议调整后,代价款额或价值介乎于200万元至刚低于1,008万元之间的适用物业交易,须缴交的印花税金额将有所减少。根据二○二二年的交易数据,预计措施将惠及约37 000名物业买家,政府每年因而少收约19亿元。

   我们已向立法会发出文件,解释《条例草案》的详情。税务局亦已在网站提供相关介绍,包括常见问题,供纳税人参考。

   上述的调整已按今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宪报刊登的《2023年公共收入保障(印花税)令》(《命令》),在当日上午十一时起生效。《条例草案》在《命令》为期四个月的有效期间具有十足法律效力。我们希望得到各位议员支持,并争取尽早完成立法审议程序,以期《条例草案》可在《命令》有效期结束前通过,以确立这项减轻置业人士税负的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