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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署理政务司副司长动议二读《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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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政务司副司长杨润雄今日(四月十九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二读《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2023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修订《印花税条例》(第117章),目的是实施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宣布的一项招揽人才措施,即是在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制度下,引入退税机制(下称拟议退税机制),使一些根据指定输入人才计划来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如符合指明的条件,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可以申请退还部分印花税。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过去两年,本地劳动人口流失约14万人。政府除了持续培育和挽留本地人才外,亦一直积极招揽世界各地的人才,以壮大本地人才库,为香港注入发展动能。为增强香港的竞争力,二○二二年《施政报告》提出一系列招商引资引才的新措施,包括成立多个单位,专责招揽企业和人才来港发展,并优化多项输入人才计划,吸引人才来港。考虑到人才如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会倾向长远留港发展,政府建议在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制度下引入退税机制,透过大幅减低外来人士在港购买住宅物业的成本,吸引他们置业留港。

  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是管理住宅物业需求的措施,分别遏抑外来需求和减低投资需求,从而稳定住宅物业市场,优先满足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业需要。现时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的税率划一为楼价的15%。换句话说,现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购买住宅物业须缴付30%的印花税。

  在《条例草案》的拟议退税机制下,一名凭借指定输入人才计划(例如「优秀人才入境计划」,或新推出的「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而获准在香港逗留的合资格外来人才,如果在二○二二年十月十九日(即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公布当日)或之后在香港购置住宅物业,并在其后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可就他已经购入的一个住宅物业,申请退还已缴付的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合资格外来人才仍然须要缴交按第二标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使他的整体印花税负担与首次置业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看齐。申请退税的前提是,除了更换物业的情况外,合资格外来人才在购置有关物业时,该物业是他唯一持有的住宅物业,而他在申请退税当日仍然持有该个物业。合资格外来人才亦只可就一个住宅物业申请退税。税务局会在新法例获通过并刊宪后开始接受退税申请。

  主席,拟议退税机制将大幅减低合资格外来人才的置业成本。举例而言,若楼价在450万至2,000万元之间,由于有关之第二标准税率为1.5%至3.75%,有关退税安排可令外来人才节省已缴交置业印花税金额的87.5%至95%。这会有助提高他们在香港置业和长远留港的意欲,有利为香港注入发展动能。由于合资格外来人才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包括居港七年的要求)才可申请退税,我们相信措施不会导致住宅物业需求突然大幅增加。退税措施亦设有限制以防止出现被滥用的情况,例如一般而言,外来人才在购买住宅物业时,不可拥有其他香港住宅物业,而申请人在申请退款时必须仍然持有相关住宅物业。

  政府早前在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会议上已向委员简介有关退税建议和二○二二年《施政报告》内其他吸引人才措施。我们已向立法会发出文件,解释《条例草案》的详情。税务局亦已在网站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有兴趣人士参考。我希望立法会能尽快审议及通过《条例草案》,以早日落实有关退税机制,吸引外来人才来港留港发展。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