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香港与马尔代夫签订税务协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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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说:「马尔代夫是『一带一路』倡议的参与者。这份全面性协定是香港签订的第52份,标志着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拓展香港的全面性协定网络所作的努力,特别是与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税务管辖区,持续取得成果。我深信这份全面性协定可进一步促进香港与马尔代夫的经贸联系。我们会继续寻求与更多税务管辖区签署全面性协定,提升香港作为商业及投资枢纽的吸引力,巩固香港作为国际经贸中心的地位。」
按照香港与马尔代夫的全面性协定,香港公司在马尔代夫所缴付的税项,不论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缴付,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获双重课税宽免。
此外,该全面性协定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
(一)马尔代夫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上限将定为5%或10%(视乎其控股的百分比而定);
(二)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经营往来马尔代夫的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无须在马尔代夫课税;及
(三)香港居民如在马尔代夫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可在马尔代夫享有50%的税项减免。
税务局局长陈施维出席马尔代夫主办的第八届「亚洲倡议」高级别会议期间,代表特区政府与代表马尔代夫政府的税务局局长Hassan Zareer签署全面性协定。
这份全面性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该命令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提交立法会省览。香港与马尔代夫的全面性协定(只有英文版)的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
「亚洲倡议」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务透明化及有效交换资料全球论坛于二○二一年发起,旨在制定切合亚洲地区情况的解决方案,以确保区内落实税务透明化标准,并促进区域合作。至今,香港和其他16个税务管辖区已经加入「亚洲倡议」。
完
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9分
香港时间19时0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