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姚柏良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本年一月一日起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税率为房租的百分之三。然而,有酒店和宾馆业界人士认为,由于经营成本不断上升及周边市场竞争激烈,加上旅客对酒店价格的敏感度大幅提高,政府应持续关注和评估重征酒店房租税对业界的影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本年一月至六月每月香港的酒店及宾馆的以下资料:(i)酒店及宾馆数目和(ii)其所提供的房间总数(按有否缴付酒店房租税列出),以及(iii)政府所征收的酒店房租税金额(以表列出);
(二)有否统计,第(一)项所述的不需缴付酒店房租税的房间中,有多少间是属于长期住房(按月以表列出);
(三)有否检视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后的征收情况是否符合预期,以及如何评估恢复征税对香港酒店竞争力的影响;
(四)据悉当局表示酒店房租税并不属酒店房价的一部分,并曾促请网上旅游平台(平台)不要以包含该税项的房价为基础计算向酒店及宾馆收取的佣金,当局有否统计现时有多少间平台仍以含税房价计算有关佣金;当局有何措施推动平台以不含税房价为基础计算佣金;
(五)会否考虑引入电子申报方式,以便利酒店及宾馆申报酒店房租税,从而减少业界的行政工作;
(六)有否计划善用酒店房租税税收,推动酒店及宾馆的升级转型,以提升业界的竞争力;如有,计划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鉴于有酒店业界人士认为,行业正面对激烈的竞争,建议政府调低或停征酒店房租税,政府会否考虑有关建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酒店房租税是根据《酒店房租税条例》(第348章)(《条例》)对酒店和宾馆征收的税项。政府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起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税率为百分之三,作为政府财政整合计划的一部分。
就姚柏良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及税务局后,我回覆如下∶
(一)及(二)二○二五年一月至六月,香港酒店和宾馆数目及其提供的房间总数如下∶
须缴付酒店房租税的 酒店及宾馆数目 (房间数目)^ |
无须缴付酒店房租税的 酒店及宾馆数目# (房间数目) |
总数 | ||||
二○二五年 | 酒店 | 宾馆 | 酒店 | 宾馆 | 酒店 | 宾馆 |
一月 | 301 (86 348) |
148 (3 245) |
32 (6 341) |
1 318 (9 165) |
333 (92 689) |
1 466 (12 410) |
二月 | 302 (86 410) |
147 (3 231) |
31 (6 240) |
1 312 (9 159) |
333 (92 650) |
1 459 (12 390) |
三月 | 302 (86 410) |
147 (3 227) |
31 (6 240) |
1 315 (9 157) |
333 (92 650) |
1 462 (12 384) |
四月 | 302 (86 410) |
142 (3 171) |
32 (6 358) |
1 323 (9 211) |
334 (92 768) |
1 465 (12 382) |
五月 | 302 (86 422) |
135 (3 171) |
32 (6 358) |
1 327 (9 301) |
334 (92 780) |
1 462 (12 472) |
六月 | 302 (86 420) |
137 (3 238) |
32 (6 358) |
1 325 (9 591) |
334 (92 778) |
1 462 (12 829) |
^不包括由相同住客在同一酒店或宾馆住宿不少于连续28晚,被视作长期住房的房间。酒店或宾馆无须就相关房租缴付酒店房租税。由于酒店或宾馆无须就其长期住房的资料向税务局申报,因此税务局没有备存有关资料。
#包括《条例》豁免缴纳房租税的酒店或宾馆,即(a)房租的租金低于每日15元;(b)住房是由以非牟利性质成立和经营的社团所提供;或(c)酒店或宾馆通常可供客人入住的房间不足10间。
根据《条例》,酒店房租税按季征收,酒店及宾馆东主须在每季结束后的14天内向税务局缴交须缴的税项。政府就二○二五第一季和第二季所收取的酒店房租税金额分别约为1.9亿元和1.7亿元。
(三)自公布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以来,政府一直与酒店及宾馆业界代表保持紧密沟通,透过会面、简介会及沟通平台,协助业界充分了解酒店房租税的运作安排,并在制定执行细节时,吸纳业界的意见。税务局持续更新网上相关资料及常见问答、设立电话专线及在税务中心设立服务台,为业界、市民及旅客提供资讯。税务局亦不时派员到访酒店及宾馆,了解业界在填写酒店房租税申报表及缴税时遇到的问题,以提供协助及解说。据我们了解,现时业界在填写申报表及缴税方面没有重大困难,政府征收酒店房租税的工作亦大致畅顺。
在税收方面,二○二五年首两季所征收的酒店房租税占全年预算的9.7亿元约百分之三十七。根据过往资料,酒店下半年的入住率一般比上半年高,而酒店房租税亦会随房租的调整而改变,因此本财政年度酒店房租税的最终收入将视乎全年过夜旅客人数及房租而定。
政府在研究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时,已充分考虑税项对旅客及业界的影响。酒店房租税占酒店/宾馆房租仅百分之三,并以从价方式征收。由于有关税项只占过夜旅客在港消费的一小部分,我们认为不会影响旅客来港意欲。根据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的统计数字,二○二五年上半年的平均酒店入住率及过夜旅客人次比二○二四年同期分别上升约百分之二及百分之七。事实上,旅客选择旅游目的地时会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有关地方的吸引力。政府会继续丰富香港的旅游产品和体验,开拓更多具特色的旅游路线,举办不同类型的盛事活动,以及鼓励酒店跟景点及活动主办商联乘提供住宿套票及优惠等,以吸引更多旅客来港并多留几天。
(四)政府在恢复征收酒店房租税前,已经与网上旅游平台(平台)界别会面,并向他们发电邮解释酒店房租税的运作安排,包括阐明如平台代收酒店房租税,在计算向酒店及宾馆收取的佣金时,不应将税款计算在内。主流平台在与酒店及宾馆处理佣金问题时均遵从政府建议。
(五)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和方便市民及业界缴税,税务局一直善用资讯科技以完善服务。税务局正积极探讨优化现时酒店房租税的申报方式,包括使用电子报税,以减少业界的行政工作。
(六)一如其他税收,酒店房租税会拨归政府一般收入。政府会视乎不同政策范畴的实际需要,整体考虑如何将资源按审慎理财的原则作适当分配。
政府一直全力推动旅游业和酒店/宾馆业的整体发展。政府于二○二五至二六财政年度投入逾12.3亿元重点发展旅游业,落实「无处不旅游」的理念和《香港旅游业发展蓝图2.0》,透过多项措施吸引旅客访港,包括举办及支援盛事在港举行、优化海滨设施、促进会展及奖励旅游、支持邮轮发展、并加强对中东及东盟旅客的推广,同时推动智慧旅游及优化平台以提升旅客体验。政府会持续投入资源,透过旅发局加强宣传,提升香港对旅客的吸引力。
(七)政府在制订任何收入措施时,会考虑香港的经济情况及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及政府的财政情况。酒店房租税能为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亦不会对普罗市民造成影响。政府现时暂无计划调整酒店房租税税率。
香港时间12时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