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26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6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落实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财政预算案》建议的印花税措施,将款额或价值超过1亿元的住宅物业交易的印花税税率,由百分之四点二五调高至百分之六点五。根据本财政年度首10个月的交易数据,措施预计只会影响约百分之零点三的住宅物业交易,政府每年的收入将增加约10亿元。
为实施这措施,《条例草案》将修订从价印花税第1标准第1部及第2标准的税率。此外,为使不同的税率适用于住宅物业及非住宅物业,《条例草案》将新增从价印花税第3标准税率,并修订《印花税条例》的部分条文,令第1标准第1部及第2标准税率适用于住宅物业,而第3标准税率适用于非住宅物业,税率与现时一样及不受影响。
如《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新税率将追溯至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适用于在当日或之后签立的交易文书。在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六日至获通过条例刊宪这段期间签立的文书,将须于条例刊宪后三十天内缴付印花税差额。
一直以来,为了防止有人分割物业交易以降低印花税税款,如果两宗或以上的物业交易有关连,便可能构成「一宗更大交易或一系列交易的一部分」,税务局会按照这些交易的总交易额或总价值计算印花税。《条例草案》不会改变这个既定安排。换言之,调高的最高税率(即百分之六点五)同样适用于总交易额或总价值超逾1亿元的「一系列物业交易」个案。
政府注意到是次印花税税率调整在现时一贯就「一系列物业交易」的处理安排下,或会增加收购住宅物业作重建的成本。政府会与相关持份者保持沟通,探讨有否其他优化安排。
我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落实这项有助增加政府收入、体现「能者多付」原则的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香港时间13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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