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政府将于星期五(六月十二日)在宪报刊登《2026年税务(修订)(与航运有关的活动及实物大宗商品交易的税务宽减)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以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优化现有与航运有关活动的税务优惠,并引进实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税优惠制度。
为便利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遵循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制定的新税务改革方案(一般称为「BEPS 2.0」)的要求,政府建议就航运相关企业的优惠税制,提供15%的优惠税率作为额外选项,供相关企业按年选择。此举将有助降低受涵盖跨国企业在「BEPS 2.0」框架下,就其在港业务进行复杂的税务计算工作所涉及的合规成本。
此外,为吸引大宗商品交易商落户香港,以进一步推动海运服务业的蓬勃发展,《条例草案》建议为实物大宗商品交易提供新的利得税半税优惠,以回应业界就强化本地海运服务生态圈所提出的诉求。而上述15%的优惠税率选项,亦适用于实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税优惠制度。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理想的税务制度是吸引航运相关企业落户香港的关键因素。因应国际税务规则的改革,政府检视现行与航运有关活动的税务优惠并建议在符合国际税务规则的前提下作出优化,包括引入与国际标准接轨的税务扣除安排,确保香港为与航运有关活动所设立的税务优惠制度,在BEPS 2.0推行后仍能保持竞争力,以维持香港高增值海运服务业的发展动能。」
发言人续说:「大宗商品交易商不仅是海运服务生态圈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海运服务的主要使用者。就实物大宗商品交易活动引入的税务优惠制度将赋予香港独特的竞争优势,吸引大宗商品交易商在香港设立或扩展业务,从而为海运服务业注入需求和动力,并为香港开拓庞大的新增长机遇,向发展成为全球航运之都的愿景迈进。」
自二○二○年起,政府推出和积极推广一系列税务优惠措施,鼓励更多航运相关企业选择香港作为营运据点,并取得实质成效。二○二○/二一至二○二三/二四课税年度,受惠的合资格船舶出租商数目增幅达五倍。
自上述税务优惠推出以来,国际税务格局出现新的变化。为应对数码化经济带来的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经合组织制定了「BEPS 2.0」。为实施此税务改革方案,香港于二○二五年起引入香港最低补足税,倘若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的成员实体在香港缴付税款的有效税率低于15%,则须缴交有关补足税。
政府将于六月二十四日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并进行首读。
香港时间18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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