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6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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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26年税务(修订)(自动交换资料)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动议修正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政府对《条例草案》提出的各项修正案,主要是回应议员和法律顾问在法案委员会的建议,以及作出一些文本修订,以提升《条例草案》的清晰度。我现在扼要说明有关内容。
因应议员的意见,政府建议修订拟议第80C(1A)(b)条及其他相类条文,以更清晰显示有关条文所指的「在第8A部之下的责任」,并不包括第50C(1)条所指提交报表的情况。
政府亦建议在拟议第82D(5)条之后,透过新增的第(6)款订明《税务条例》第68(1D)及70条中对「课税年度」的提述,应理解为对「公历年」的提述,以确保关于向税务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的条文可适用于拟议的「行政罚则」机制。
最后,政府建议对拟议修订第54条中文版本作出文字修订,以确保稍后根据另一条条例草案,即《2026年税务(修订)(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经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条例草案》,对该条文所作的进一步修订,不会与本次的修订产生冲突。
法案委员会已审阅并支持政府建议的修正案。我恳请各位议员通过有关修正案。多谢主席。
完
2026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9分
香港时间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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