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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6年税务(修订)(关于基金、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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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六月二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26年税务(修订)(关于基金、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二读《2026年税务(修订)(关于基金、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及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香港是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国家「十五五」规划亦支持香港强化我们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功能。香港现时是亚洲最大的对冲基金枢纽,最近更成为全球最大的跨境财富管理中心,并预计每年以百分之九的幅度增长。
 
  政府一直透过多管齐下的方式,巩固香港作为领先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竞争力,当中包括缔造有利的税务环境,分别于二○一九年推出统一基金免税制度、二○二一年推出附带权益税务宽减制度,以及二○二三年推出家族投资控权工具(家控工具)税务宽减制度。
 
  为吸引更多基金和家族办公室落户香港,政府建议修订《税务条例》,以进一步优化上述三套优惠税制。主要优化措施包括:(一)扩大「基金」的定义以涵盖退休基金、捐款基金、以及特定的单一投资者基金;(二)扩大合资格投资种类,以涵盖贷款和私募债权投资、数字资产、贵金属以及特定大宗商品等;(三)撤销有关附带交易的百分之五门槛,利便基金和家控工具透过利息、股息收入等方式获取利润;(四)放宽特定目的实体及家族特定目的实体的免税待遇;以及(五)为附带权益税制引入一系列优化措施,以切合业界实际操作安排,并让更多种类的基金可以受惠。《条例草案》亦会在统一基金免税制度下引入税务申报机制,以及订明类似家控工具税务宽减制度的实质经济活动要求。
 
  优化措施能巩固香港作为领先资产及财富管理枢纽的地位,为香港资产及财富管理业创造新商机,尤其是有助进一步吸引区内的私募债权投资活动,并配合香港在数字资产以及贵金属与大宗商品交易等领域的发展。《条例草案》如获立法会通过,有关措施可于二○二五/二六课税年度起生效。
 
  《条例草案》所载的建议已考虑早前谘询业界时所收集的意见。我们亦于二○二六年三月就建议征询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的意见。业界和议员普遍支持建议。
 
  我在此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强化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和财富管理中心的功能,并提升我们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