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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与斯洛文尼亚签订香港第六十份税务协定 香港扩展国际税务合作进入新里程(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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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局长许正宇今日(九月四日)在香港与斯洛文尼亚共和国驻华大使马博洋进行双边会议,并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与斯洛文尼亚政府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协定)。

  许正宇说:「这是香港第60份协定,亦是本届政府签订的第15份,今年的第五份,标志着特区政府积极拓展协定网络的工作进入新里程。」

  「斯洛文尼亚是香港在欧洲的重要贸易伙伴,亦是『一带一路』的参与者。去年九月我前赴斯洛文尼亚商讨尽早签订两地的协定,并获得该国政府积极回应,促成今日双方正式签署。协定阐明两地的征税权,让投资者更有效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及避免双重课税,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

  「财库局亦正积极跟进今年六月行政长官出访中亚两国期间达成加强合作的共识。我们已经完成与哈萨克斯坦就协定的磋商,并会在双方完成内部程序后签署。我们今年内亦将与乌兹别克斯坦开展磋商。」

  许正宇在双边会议上向马博洋介绍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最新发展,包括在跨境财富管理、国际竞争力及税务政策等方面均名列世界前茅,以及特区政府发展香港成为全球黄金交易、清算及储备枢纽的举措。

  按照这份协定,香港居民在斯洛文尼亚缴付的税项均可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此外,斯洛文尼亚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的预扣税税率将由现时最高25%降至最高10%,而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亦由现时最高的25%降至5%。

  协定将在双方完成有关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会根据《税务条例》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该命令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程序提交立法会省览。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

 
 
 

2026年9月4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