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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行政长官2026年施政报告》全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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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强化四大中心、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一、 国际金融中心

31. 我们会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坚持国际定位。香港将深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和资本市场,打造国际资产财富管理中心及国际风险管理中心,并优化证券市场,拓展固定收益及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同时以绿色、数字、创新赋能实体经济升级,深化内外联通,巩固全球资金融通枢纽地位。

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

32. 香港2025年离岸人民币贷款创9,350亿元人民币历史新高,债券发行规模连续两年达1万亿元,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稳固。

33. 我们将全力深化市场发展:

增加流动性

(i) 2025年推出的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向银行提供稳定、成本较低的人民币资金,推动实体经济扩大人民币应用,辐射至东盟、中东和欧洲等地,额度扩至5,000亿元人民币,贷款年期增至三年。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与中国人民银行探讨优化货币互换协议安排,提升离岸人民币市场流动性保障,巩固香港全球离岸人民币枢纽地位。

(ii) 金管局将推出七天离岸人民币流动资金投标机制,拓宽银行短期资金渠道,并研究发行离岸人民币短期债务工具,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投资和流动性管理产品,完善离岸人民币利率曲线。

扩大点心债市场

(iii) 适时增发点心债并优化年期结构;争取国家财政部增加在港发债规模及频率,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来港发债。

(iv)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会推出「港交所离岸人民币债券指数」,作为市场走势参考及交易所买卖基金(ETF)挂鈎标的。

多元化产品

(v) 金管局将探索把「债券通」(南向通)产品范围扩展至港币债券和人民币债券相关产品。

(vi)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正筹备把人民币柜台纳入港股通,港交所亦将鼓励上市公司增设人民币柜台。

丰富风险管理工具和资产用途

(vii) 随着国债期货正式推出,证监会将支持港交所丰富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期货产品。

(viii) 在「债券通」机制下,北向通债券作为抵押品的接受范围将扩大至港交所旗下的三家结算所,南向通债券亦将纳入回购安排,盘活境内外投资者资产。

深化对外合作推广

(ix) 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及印尼央行预计于年内启动离岸人民币与印尼盾双边货币交易框架;金管局将拓展离岸人民币与其他货币的直接兑换安排。

(x) 金管局会推动更多在港外资银行直接加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扩展清算网络;深化与东盟、中东央行合作,加强与中亚、拉美等地区联系,并联同香港银行公会出访印尼,推广香港离岸人民币服务优势。

开发固定收益市场新增长点

34. 香港是安排亚洲机构向国际发行债券的最大中心,2025年经香港安排发行的份额占全球约四分之一。我们会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固定收益中心的地位:

(i) 证监会将完善固定收益市场监管框架,制订接轨国际的发行与交易行为准则。

(ii)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港交所合资成立的债券通公司将建立香港电子固定收益及货币交易平台。平台会先发展债券交易,逐步扩展至货币和外汇等交易。

(iii) 证监会推动港交所于今年第四季为「互换通」新增一项参考利率¹,以反映内地银行间的融资成本,便利国际投资者管理人民币利率风险,并探索推出债券回购集中清算机制,提升市场流动性。

35. 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在香港发行的数码债券规模稳处领先地位,占全球约五成份额。政府将着力拓场景、推普及:

(i) 恒常发行数码债券,推动创新,包括应用不同数码货币结算,并探索其于数码债券全周期应用(如派息、赎回)。

(ii) 金管局于年底前试行外汇基金票据代币化运作,以助银行进一步利用代币化技术优势,全天候高效运用逾13,000亿港元的外汇基金票据,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效率。

(iii) 金管局「代币化债券专家小组」会探讨创新方案,并与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共同开展法律框架检视的第二阶段工作,促进分布式分类帐技术(DLT)在资本市场的应用。

(iv) 迅清结算有限公司(迅清结算)(CMU OmniClear)在今年内建立数字资产平台,提供数字债券发行和交收等一站式服务。

优化证券市场

36. 本港股票市场表现强劲,截至今年8月底的新股集资额超过3,400亿港元,超越去年全年规模。为进一步完善股票市场制度:

(i) 证监会将于2027年就精简招股章程披露要求展开谘询,便利优质海外企业来港上市。

(ii) 证监会与港交所推动东南亚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海外企业来港双重主要上市及第二上市,并推进把哈萨克斯坦合资格交易所纳入认可证券交易所名单。

(iii) 证监会与港交所于今年第三季展开提升上市机制竞争力的第二阶段谘询,优化须予公布的交易、关连交易、分拆上市等规定,降低合规成本,提高上市公司企业并购、重组及业务分拆的灵活性。

(iv) 港交所港股科技板块的流动性已占整体市场超过四成。港交所将于明年上半年就修订特专科技公司上市制度展开谘询,包括检讨市值门槛等。

(v) 港交所正协同市场开展筹备,并会在与内地相关单位协调后推出现货市场「T+1」结算周期;同时与金管局为衍生产品收市后交易引入批发层面央行数码货币(即「数码港元」支付方案),目标于今年内进行真实交易。

37. 我们会深化资本市场的跨产品与跨市场融合和流动性:

(i) 迅清结算营运的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会分阶段推出全球证券服务;并加强与欧美、中东、中亚及东盟市场连接,便利投资者透过CMU进行全球资产配置。

(ii) 金管局与港交所将推进迅清结算与存管及代理人系统(DNS)互联,推动制度和技术突破,探索构建债券与股票资产统一管理框架,释放跨资产协同潜能。

38. 政府会构建多层次金融衍生品体系,强化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功能,全面提升市场配置效率:

(i) 港交所会支持业界丰富主题型股票指数、发展多元化债券指数、探索商品指数,并推出更多指数ETF及衍生产品,建立金融指数生态圈。

(ii) 港交所的衍生产品市场谘询小组将研究进一步丰富衍生产品生态,包括推出更多短周期股票期权、主题型期货和期权等。

39. 证监会将推动和支持港交所持续提升市场流动性,增强资金灵活性:

(i) 优化跨结算所保证金安排,合并评估参与者在不同市场的可抵销持仓风险,降低成本和提升效率。

(ii) 扩大非现金抵押品接受种类,并下调相关费用。

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

40. 香港今年跃居全球最大跨境财富管理中心,我们将持续构建更具吸引力的资产及财富管理生态圈,包括在有关优化基金、单一家族办公室和附带权益优惠税制的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后加强推广,吸引基金和家族办公室落户香港以及更多环球资金在港管理,并推动产品创新和市场升级:

(i) 于2026年内提交有关便利房托基金(REIT)私有化或重组的条例草案;并于2027年上半年提交为准备上市的房托基金宽免转让非住宅物业印花税的条例草案。

(ii) 证监会将精简程序,吸引优质海外房托基金来港双重上市,并于2026年第四季修订守则,促进基金产品创新,扩阔投资者选择。

(iii) 继续争取尽快落实把房托基金纳入互联互通。

41. 同时持续吸引多元资金在港配置优质资产:

(i) 推动内地保险资金透过互联互通投资香港ETF,并扩大ETF互联互通合资格产品范围。推动港交所与东南亚交易所互挂ETF。

(ii) 取消强积金基金投资合资格指数追踪ETF的总投资上限等限制,促进强积金基金善用本地优质ETF。

国际风险管理中心

42. 香港将进一步完善保险监管制度,构建多层次风险管理体系,打造亚洲顶尖的风险管理中心,以金融安全保障实体经济发展。

强化国际再保险枢纽

43. 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正积极开拓再保险及专属自保保险业务,强化资本市场和保险业的协同效应,打造国际风险转移平台:

(i) 今年已为三间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批出授权,令总数增加至九间,助力企业建立完备的全球风险管理能力。

(ii) 继续推广保险相连证券(ILS),缩窄巨灾风险保障缺口,并检视投资者限制以激活ILS基金交易市场。

(iii) 研究修改法例引入「受保护单元公司」(PCC),降低设立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及发行ILS的成本。

发展专项保险保障新兴产业需求

44. 新兴产业发展会催生大量新型特殊保险需求。政府与保监局将适当地提升业界的承保胃纳,涵盖黄金储存、大宗商品交易、绿色燃料加注等。

构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

加速建立国际黄金交易市场

45. 政府会把握黄金市场强劲发展势头,强化发展:

(i) 在2027年首季正式启用香港黄金中央清算及结算系统。

(ii) 港交所会在今年内公布以人民币计价及实物交收的全新黄金期货合约细节,提升人民币在贵金属定价方面的国际影响力。

(iii)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已于今年7月优化黄金ETF审批制度,提升强积金基金投资黄金ETF的灵活性。

(iv) 证监会会优化场外衍生工具监管制度,便利黄金及其他大宗商品交易的风险及资金管理。

(v) 保监局会加强协调业界为贵金属提供保险的安排,并开设贵重物品保险专线,协助投保人对接保险公司。

(vi) 金管局正研究外汇基金适度增持黄金和参与香港现货及期货市场,并将现有黄金库存逐步转移至港金结算公司指定仓库。

(vii) 政府会设立「黄金专线」,一站式协助海内外金商参与香港黄金交易生态圈,同时推动业界成立黄金行业协会,于2027年举办旗舰活动。

(viii) 与香港金融发展局(金发局)合作推出黄金交易相关课程,介绍全链条发展和配套设施操作。

拓展国际金属交易及交割网络

46. 自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于2025年将香港纳入其全球仓库网络以来,仓储面积至今已超过6万平方米,储存超过2万公吨金属。我们会加快构建安全高效、具国际影响力的商品交易枢纽:

(i) 落实实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税优惠,吸引更多大宗商品交易商落户或扩展在港业务;研究为黄金和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的合资格活动提供税务优惠,明年提出方案谘询立法会。

(ii) 促进营运商在北部都会区(北都)设立更多LME认可仓库,推动实物交收、融资、风险管理服务集聚。

(iii) 港交所计划于今年10月在LME推出「LME上海热轧卷板合约」,拓展内地价格的国际应用场景,提升中国期货的国际影响力。

(iv) 港交所争取于2027年内联动指定银行推出代币化仓单融资试点项目,以实物追踪技术推动企业透过商品库存作担保,获取流动资金。

(v) 港交所正建立区块链技术支援的多元资产代币化平台,已纳入Core Climate²上市的碳信用,并于明年纳入LME认可仓库之大宗商品仓单为试点,便利市场灵活配置抵押品和交叉抵押。

(vi) 香港海关会研究如何为大宗商品提供清关便利。

(vii) 鼓励国际调解院探讨研究设立大宗商品交易专属调解员名册,降低跨境交易风险,吸引更多国际贸易商和金融机构使用香港作为交易及结算基地。

47. 政府将成立由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领导的「大宗商品交易联合工作组」,联同各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全方位审视市场机遇及跨交易所合作机会。

绿色、可持续金融发展

48. 2025年香港安排发行的绿色和可持续债券占亚洲区总额约四成,国家财政部亦于2026年首次在香港安排发行人民币绿色主权债券。为进一步完善可持续金融生态圈:

(i) 落实大型公众责任实体在2028年前全面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ISSB准则),提升市场披露质量。

(ii) 港交所会推出「绿色股票认证计划」,提升合格绿色证券发行人的市场辨识度,金管局会开展《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应用场景新试点。

(iii) 港交所Core Climate及香港品质保证局将探索香港参与跨境碳交易,助力国家建设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

(iv) 持续举办「香港绿色周」,推广香港可持续金融枢纽的领先地位。

促进金融科技创新

49. 证监会将推动金融科技赋能行业升级:

(i) 完善虚拟资产发牌制度,制订具体监管指引,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厘清合规路径。

(ii) 完善代币化投资产品监管框架,促进黄金及其他合适的现实世界资产的代币化产品在持牌平台发行交易,以及创新产品的推出。

(iii) 推动受规管稳定币于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交易、结算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提升香港国际数字资产枢纽的竞争力。

50. 金管局计划于今年年底左右完成EnsembleTX的央行数码货币(CBDC)结算和24╱7全天候运作安排,以及探索更多代币化存款应用。

统筹新型金融风险管控

51. 在谨慎管控风险的原则下,我们会致力提升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及安全性:

(i) 研究优化法律框架,推动科技与电讯等行业加强侦测和删除涉及诈骗(包括滥用人工智能(AI)生成)的内容,目标是于今年年底就建议的法律框架进行公众谘询;金管局将研究运用AI技术分析支付数据,提升银行侦测可疑交易的能力。金管局正推动银行及储值支付工具使用「智方便」多重身份认证功能,首阶段应用于遥距开户的测试已经展开。

(ii) 未来量子计算可提升金融服务,亦要求密码技术同步升级。金管局已推出「量子准备度指数」指导业界提早部署,并与研究机构合作稳步推进应用。

(iii) 证监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开展数字资产托管监察系统的运作,并于2027年启动CrypTech项目的大数据市场监察及反洗钱监察组件。

52. 此外,财库局将于2026年内,就加强公司及明示信托实益拥有权透明度的立法建议谘询公众,落实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最新国际标准。

二、国际航运中心和航空枢纽

国际航运中心

53. 香港是国家唯一拥有单独关税区地位的国际航运中心,海运业综合实力连续七年排名全球第四。我们会推动由「吨位大港」向「价值港」升级转型,结合高增值海运服务的优势,建设香港成为「全球航运之都」。

建设绿色加注和贸易中心

54. 我们会就航运绿色能源稳供应、增设施、促交易:

(i) 今年内公布与内地城市构建的首条「绿色能源走廊」,未来形成以香港为中心的「绿色能源走廊」网络,由内地城市供应绿色船用燃料,在港加注或交易。

(ii) 于明年启动在青衣南的绿色船用燃料贮存设施的规划申请及其他法定程序,以及于2028年年初进行招标,并便利业界新建贮存设施和改装现有油库。

(iii) 支持业界就构建绿色船用燃料交易平台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及加强推广。

(iv) 与本地大学合作,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和交易提供清晰透明的碳排放计算框架。

强化高增值海运服务生态圈

55. 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优化海运服务税务优惠制度及引入实物大宗商品交易半税优惠,进一步推动香港高增值海运服务业发展。

56. 我们会革新香港船舶注册制度,包括引入「双旗船制」安排³,增加灵活性,配合国际航运业多元商业营运模式。

发展「金融+航运」

57. 香港会依托成熟的海事金融、保险及普通法海事仲裁优势,构建「港资、港法、港保险、港仲裁」一体化生态,提供集船舶融资、合同治理、风险管理与争议解决的全面方案,并提升国际影响力。为推动金融中心与航运中心的高质量联动发展,我们会联同香港海运港口发展局与业界携手探索金融联动航运的可行方案,并就航运保险及船舶融资两大范畴重点研究。

58. 保监局会推动扩大业界「航运专项风险池」的承保能力,更好管理风险。在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支持和政府及保监局协助下,香港船东互保协会将在香港开展国际业务。

59. 香港的海事仲裁案件量近年不断上升,政府会继续积极推广香港海事仲裁服务。

推动绿色智慧港口建设和绿色走廊

60. 政府将联同码头营运商,制订葵青货柜码头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路线图,包括引入更多无人驾驶电动车、扩展遥距操作起重机应用,并支持营运商发展岸电设备,包括研究提供港口费优惠以吸引国际班轮使用。

61. 我们会在今年内公布与有贸易往来的绿色港口发展首条「绿色航运走廊」,透过应用绿色燃料及完善加注配套设施等,推动海运航线迈向净零碳排放。

港口社区系统建设

62. 港口社区系统自今年推出以来已有超过8 000家企业登记。透过系统的可信货物流数据成功取得贸易融资的案例超过20宗。我们会进一步:

(i) 以区块链技术开拓离岸贸易货物追踪,扩大系统覆盖面。

(ii) 推出「港口社区系统驱动认证计划」,表扬积极参与及推动系统应用的企业。

(iii) 藉「未来智慧物流加速计划」资助,更好支持中小企使用创新物流科技方案与社区系统对接。

持续提升「铁海陆江」立体多式联通系统

63. 政府会强化「渝深港图定班列」⁴和「蓉深港图定班列」⁵,结合「深港码头通」驳船服务的「铁海」联运,将成渝地区货物运抵香港的时间由两个至四个星期缩短至约三天。营办商亦推出「重庆——钦州——香港」海铁联运服务,配合「天天班」班轮,将香港港口接入西部陆海新通道。

64. 政府会继续探索跨省陆路货运和江海直达运输模式,进一步扩大货源腹地。

65. 政府会研究自动驾驶船舶的香港应用场景、法规考虑和配套,为参与国家以江河多式联运为主的「水水中转」智慧绿色物流模式建设做好准备。

拓展伙伴港口网络

66. 政府将会公布第二批伙伴港口名单,并会引导更多中南美洲远洋航线挂靠香港港口,同时拓展与内地港口的协作,推动于今年内与上海建立「兄弟港」。

成立海事学院

67. 我们会推动在香港成立海事学院,支持具代表性的海事院校落户香港,以「院校企业协作」模式培训高端海运人才,并与业界制订业内跨领域职涯发展路径,深化与国际航运机构的人才培育合作。

推动现代物流发展

68. 在今年内开展「转口商贸区」可行性研究,为高增值物流服务拆墙松绑,以及筹备更新《物流业ESG发展路线图》,推动绿色和可持续物流发展。

69. 洪水桥╱厦村现代物流圈正招收意向书,政府将按业界反馈订定发展模式,目标是最早自2027年年底推出首批土地。

国际航空枢纽

70. 香港在2025年的客运量按年上升15%,达6 100万人次,连接全球超过220个航点;航空货运量为507万公吨,自2010年起第15年成为全球最繁忙货运机场。二号客运大楼离港设施已启用,二号客运廊亦将于明年年底启用,提升机场整体运力。

扩展航空网络

71. 去年至今,政府已与20个民航伙伴更新╱扩大了双边民航安排⁶或订定新双边民航安排⁷。我们会继续主动出访南美洲、非洲、中亚、中东及高加索地区等,加快订立新民航协议及扩展航权,协助业界开拓客货源。

72. 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会继续推动航空公司开办新航线及增加现有航线班次。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40间航空公司开办了94条覆盖亚洲、欧洲、北美洲及非洲地区的新航线,以及增加了15条现有航线的班次。

打造新型航空产业生态圈

73. 我们会配合国产飞机规模化发展,积极推进高端零部件生产、部件处理及储存、维修支援,以及飞机和部件租赁及销售,并伙拍国际伙伴进行飞机拆解及回收业务,打造具全球竞争力的航空产业链,同时加强机师及航空专业人才培训。

促进可持续航空燃料产业发展

74. 政府已成功带领香港全球领先的可持续航空燃料(SAF)生产基地落户东莞,将于2030年前投产。我们正筹划在香港建设首个SAF混合设施,并研究设立强制使用比例机制和建立绿色能源认证制度等,完善绿色能源产业链,长远供应具竞争力的SAF。

¹内地银行同业之间的七天回购定盘利率

²Core Climate是港交所于2022年10月推出的国际自愿碳信用交易平台,专门为全球的企业、投资者及项目拥有者提供优质的自愿碳信用产品与减排项目的交易、托管和交收服务。

³引入「双旗船制」,即在暂停原有船东注册下在其他船舶注册地进行转管租约注册的安排。

⁴「渝深港图定班列」是连接重庆、深圳盐田港和香港的定时定点铁海联运货运班列。

⁵「蓉深港图定班列」是连接成都、深圳盐田港和香港的定时定点铁海联运货运班列。

⁶内地、以色列、马尔他、土耳其、哈萨克斯坦、卢森堡、越南、卡塔尔、印尼、泰国、巴西及阿塞拜疆。

⁷智利、秘鲁、波兰、多哥、阿根廷、厄瓜多尔、古巴及乌兹别克斯坦。

(待续)

 
2026年9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