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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动议二读《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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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月十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6年印花税(修订)(第3号)条例草案》。

  《条例草案》旨在落实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财政预算案》的建议,放宽相联法人团体内部资产转让的印花税宽免准则。

  根据现行《印花税条例》,两个法人团体是否属相联,主要视乎其中一方是否拥有另一方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的已发行股本。为配合商业营运模式的发展,我们建议从两方面放宽有关准则:

  第一,在确定两个法人团体是否相联时,除已发行股本外,亦会考虑其他直接或间接的实益权益及表决权。换言之,合资格的有限法律责任合伙及无股本的担保有限公司亦可受惠。

  第二,将有关权益持有百分比要求,由百分之九十下调至百分之七十五。

  建议措施将减低企业内部转让物业或证券的成本,便利它们灵活重组或扩张业务。若《条例草案》获得通过,放宽的准则将适用于在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即本年度《财政预算案》公布日)或之后签立的文书。

  我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落实这项有助优化本港营商环境及维持税制竞争力的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完
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