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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2025/26 利得税报税表〔 BIR51 、BIR52 及 BIR54 〕小贴士

请按查看以电子方式填报利得税报税表的小贴士。

提交文本报税表应做的事项

  • 完整并妥善填写报税表。

  • 在填写报税表时,严格遵循「附注及说明」的规定,并提供规定的附表及佐证文件(例如税收抵免的佐证文件)。

  • 在第1.1项(BIR51及BIR52)填报应评税利润,而非应评税利润实额。

  • 在报税表第4.3项(BIR51)或第3.3项(BIR52)填写六位数字香港标准行业分类的行业编码。最新版本的行业编码由政府统计处管理。

  • 如提交任何佐证文件,应叙明列印于报税表上的档案号码。

  • 在报税表第7.1.2项(BIR51)叙明签署连同报税表提交之核数师报告书的执业会计师的执业证书编号。如核数师报告书未载有执业会计师的执业证书编号,请提醒你的客户向相关执业会计师索取,或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官方网页上索取有关资料。

  • 提交亲笔签署的报税表及经核数的财务报表,或经公司董事、主要职员或注册会计师核证的财务报表影印本。

  • 下载补充表格(如适用)并使用最新版本的 Adobe Acrobat Reader 以电子方式填写。

  • 确保报税表及补充表格为同一课税年度。

  • 如你须提交任何补充表格而不选择以电子报税模式或半电子报税模式提交报税表,你须列印及签妥由商业税务网站或税务代表网站的利得税报税表电子报税服务汇出的「已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下的利得税报税表电子报税服务上传的报税表补充表格电子档案核对表」(IR1477表格)(包含上传的XML档案详情及二维码),并将它连同报税表一并提交。

  • 确保报税表及IR1477表格由同一指定人士亲笔签署。

  • 储存填妥的补充表格以作纪录。

  • 在报税表第10至12部(BIR51)或第10至11部(BIR52)下以港元(而非外币)填报税项资料、申报的折旧免税额和财务资料。

  • 在报税表第13部(BIR51)、第12部(BIR52)或第9部(BIR54)剔选正确的空格。

  • 在签署报税表之前,确认已在第13部(BIR51)、第12部(BIR52)或第9部(BIR54)删除所有不适用的职位名称或已填上职衔。

  • 如在第5.6项(BIR54)的「是」方格旁加上「✓」号,须填报第2.4.3及2.4.4项及另纸提交「附注及说明」所要求的资料。

提交文本报税表不应做的事项

  • 请勿打印空白补充表格填写。

  • 除第2部分的下列项目外,请勿在IR1477表格内书写:

    • 适当的声明空格内的剔号
    • 如适用的话,获聘用的服务提供者全名
    • 表格签署人的姓名及职衔
    • 签署及签署日期
  • 请勿修改提交补充表格的XML档案中的任何资料。

  • 如果没有提交补充表格,请勿剔选第9部(BIR51及BIR52)的空格。

  • 在签署报税表之前,确认第13部(BIR51)内没有留下多于一个未被删除的职位名称。

  • 请勿提交只以电子、姓名印章或签名印章签署的文本报税表、经核数的财务报表及IR1477表格。

妥善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可协助本局有效处理报税表,减少因提交的无效报税表不被接纳而导致迟交报税表,亦减少评税主任对遗漏资讯的查询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