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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十三題: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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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在二零一三年七月開展了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轉移的行動綱領,定出15項有需要採取的具體行動,以應對把利潤轉移至甚少或沒有進行實質活動但低稅率的地方,因而繳納甚小或無須繳納整體企業所得稅的妄進稅務安排。該行動綱領獲二十國集團財長於二零一三年七月在莫斯科舉行的會議及二十國集團首腦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在聖彼得堡舉行的會議上通過。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採取了甚麼行動配合該行動綱領;及

(二)有否即時的計劃,在《稅務條例》(第112章)引入一套更全面的轉讓定價制度,以取代現時由稅務局發出的第46號部門執行指引?

答覆:

主席:

(一)香港正密切注意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提出的「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的最新發展。我們會因應發展手研究,並會與本地持份者保持聯繫,以便作出適當跟進。

(二)現時,稅務局在《稅務條例釋義及執行指引第46號》闡述了處理轉讓定價的有關方法,其運作大體上跟從經合組織《轉讓定價指引》的原則。有關的處理方法自二零零九年執行至今,一直運作良好,稅務局暫時沒有計劃改變現行做法。儘管如此,稅務局會密切留意國際發展,包括經合組織的討論,研究是否需要作出相應措施。我們會適時諮詢本地持份者。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