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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

(資料來源:政府新聞處) 

立法會二十一題:應對過熱樓市和市民置居需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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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林大輝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書面回覆:

問題:

  為應對過熱的樓市,政府先後推出多項需求管理措施(措施),包括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以及雙倍從價印花稅。有市民批評,該等措施只能紓緩樓價升勢,並未能使樓價下降,而且令成交宗數大幅萎縮。在房屋和土地供應嚴重供不應求下,該等措施無助市民(特別是年輕人)置業,徒添社會怨氣,甚至損害營商環境,窒礙海外投資者來港投資的意欲。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措施實施至今,分別為庫房帶來的稅收及所涉買賣宗數為何(在附表一按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分類列出);

(二)有否計劃把第(一)項提及的稅收回饋市民;若有計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自上述措施實施至今,每月新落成和二手樓宇單位的成交宗數分別為何;有否評估該等措施是否達到促進樓市健康發展和滿足市民置業需要的目標;

(四)鑑於政府表示會繼續增加短、中、長期的土地供應,並已在全港各區額外物色到約80幅土地具潛力改作住宅用途的土地,並可在未來五年推出供興建89 000個單位,該等單位的興建進度為何,以及有否評估能否如期推出發售;

(五)除了將會在二○一六至二○一七年度提供2 160個居者有其屋(居屋)的單位外,當局會否因應市場需求在未來數年加推居屋單位;

(六)有否檢討上述措施有否打擊海外投資者在港置業的意欲;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七)有否檢討上述措施有否削弱香港競爭力,令投資者改到其他地方投資;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八)鑑於當局曾表示會監察樓市的情況並適時檢討措施,當局會待樓價下調至甚麼水平,才考慮撤回或調整上述措施;及

(九)政府推行的青年宿舍計劃的進展為何;該計劃下每個項目所在地區及提供的單位數目為何;除了推行該計劃外,有否具體措施協助年輕人自置居所;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過去幾年,房屋供求嚴重失衡,加上在寬鬆的環球貨幣環境下,利率超低,流動資金過剩,本港物業市場偏離經濟基調,泡沫風險高企。面對這個情況,政府先後推出多輪需求管理措施,包括額外印花稅(二○一○年十一月及二○一二年十月)、買家印花稅(二○一二年十月),以及雙倍從價印花稅(二○一三年二月),以應對過熱的樓市,遏抑投機活動,確保樓市健康平穩發展,並於當前房屋供應偏緊的情況下,優先滿足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需要。

  就林大輝議員的各項提問,現綜合答覆如下:

需求管理措施

  自二○一○年十一月(即引入額外印花稅當月)至二○一四年十一月期間,每月一手和二手住宅樓宇買賣合約宗數載於附件。從數據可見,二○一三年平均每月成交4 223宗,今年首11個月平均每月成交5 254宗,較二○一一年(每月平均7 039宗)和二○一二年(每月平均6 778宗)為低。

  在需求管理措施下,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可獲豁免繳付買家印花稅,而若該買家並非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業的實益擁有人,亦可獲豁免按較高的從價印花稅稅率(即第一標準稅率)繳稅。這些安排有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需要。

  自二○一三年二月政府推出雙倍從價印花稅後,樓價的升勢已有所緩和。二○一三年首兩個月(即推出雙倍從價印花稅前),樓價每月平均上升2.7%;而從二○一三年三月至二○一四年十月期間,樓價平均按月上升0.6%。另外,稅務局的印花稅數據顯示,短期轉售(包括確認人交易及24個月內轉售)的成交宗數在二○一四年第三季維持在低水平,平均每月84宗,僅佔交易總數的1.2%,相比二○一○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間(即引入額外印花稅前)每月平均2 661宗(或佔交易總數的20%)大幅下降。此外,涉及非本地個人及非本地公司買家的住宅交易,在二○一四年第三季每月平均有126宗,僅佔交易總數的1.7%,遠低於二○一二年一月至十月期間(即引入買家印花稅前)每月平均有365宗(或佔交易總數的4.5%)。可見需求管理措施的確有助穩定住宅物業市場,有效打擊短期投機炒賣活動,並遏抑外來需求。

  根據印花稅署的資料,自需求管理措施實施起至二○一四年十一月,須繳納額外印花稅和買家印花稅的住宅物業交易宗數及稅款數字詳列於附表二

  至於雙倍從價印花稅,由於印花稅署正處理就過渡期間(即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引入雙倍從價印花稅至相關修訂條例於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刊登憲報之前的一段期間)的物業交易而申請以較低稅率(即第二標準稅率)繳納從價印花稅的個案,現階段未能提供涉及須繳納附加印花稅(即以第一標準稅率與第二標準稅率計算從價印花稅所得的差額)的物業交易宗數及稅款數字。

根據政府一貫的公共理財原則,一如其他稅收,所有印花稅的收入皆撥歸政府一般收入;然後政府會將資源分配至各項工作和服務,確保這些工作和服務切合社會各方面的需要。政府不會硬性規定將某項稅收或其一定比例只用作某指定用途,否則公共財政資源的分配機制便會失去其靈活性。

  需求管理措施的政策目標,旨在確保物業市場健康平穩發展,這對香港整體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至為重要。我們明白措施會對部分買家和工商企業造成不便,但在平衡各方面的考慮因素,在低利率、流動資金充裕及供求嚴重失衡的非常環境下,我們實在有必要加強需求管理。若不遏止樓市泡沫形成,資產泡沫一旦爆破,會對香港經濟造成更大衝擊,從而對營商環境和投資氣氛帶來更負面的影響。需求管理措施有助維持本港宏觀經濟及金融穩定,長遠而言有利於香港的整體經濟,符合整體社會的最大利益。

  需求管理措施是非常時期的非常措施。我們一直密切監察樓市的情況,並會參考一系列的指標,適時作出檢討。有關指標包括樓價、巿民置業負擔能力、物業成交量、住宅供應、置業供款和租金入息比例等,還有本地和外圍經濟因素的變化,例如歐美國家調整及撤回「量化寬鬆政策」的步伐等。政府亦已承諾,在落實需求管理措施的條例草案通過一年後,會向立法會匯報檢討的結果。

增加土地供應

  如發展局於二○一四年一月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所述,政府已物色約150幅用地具潛力改劃作公私營房屋發展,如果能順利進行改劃,預計可以在未來五年推出,提供逾21萬個單位,當中超逾七成為公營房屋單位。該約150幅用地已包括了林議員問題中所提及的約80幅具潛力改作住宅用途的用地。

  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底,該約150幅用地當中,有42幅已經開始進行法定改劃程序作住宅用途,預計共可提供約37 800個單位,其中約57%為公營房屋單位。

協助自置居所

  為建立一個有效流動的房屋階梯,協助中低收入人士(包括青年人)自置居所,興建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單位及其他資助出售房屋單位已是政府房屋政策的常設部分。

  今年初,行政長官在其《施政報告》中提出未來十年致力提供80 000個資助出售房屋單位的供應目標。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於今年年底預售首批2 160個新建居屋單位。這批新建居屋單位為預售樓花,樓花期約為24個月。按下一批新建居屋項目的工程進度、預計落成日期、推售單位所須的準備工作進度等,第二批新建居屋單位暫時預計在二○一六年年中推出預售。房委會將因應 各居屋項目的工程進度,稍後決定第二批預售新建居屋單位的數目。此外,房委會在二○一四年十一月決定在二○一五年下半年推出多一輪2 500個配額的「擴展居者有其屋計劃第二市場至白表買家」臨時計劃,讓合資格人士(當中包括青年人)在居屋第二市場購買未補價的居屋單位,以回應白表買家自置居所的願望。

  除房委會外,香港房屋協會(房協)亦參與興建資助出售房屋,讓中低收入家庭及青年人有更多自置居所機會。早前房協推出「綠悠雅苑」項目反應熱烈,政府已選定一幅位於沙田的土地交予房協作同類發展,預計可提供約1 000個資助出售房屋單位。

青年宿舍

  青年宿舍計劃由民政事務局統籌。各個由非政府機構提供的青年宿舍項目的規模、技術要求及需通過的規劃及土地程序不盡相同,各相關非政府機構一直與各部門協調商討,而民政事務局也積極地提供支援和協助。目前,東華三院位於上環及香港青年協會位於大埔的項目進展良好,這兩個項目已完成前期顧問研究並正進行各項包括規劃、土地和申請撥款的程序。至於早前宣布,香港青少年發展聯會位於旺角及香港女童軍位於佐敦的項目,亦已準備進行前期顧問研究。民政事務局會待有關工作完成後,就相關項目的建設費用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並進一步交待個別項目的細節。

  四個青年宿舍項目詳情臚列於附表三

  與此同時,政府一直按照青年宿舍計劃的方針與各個有興趣參與的非政府機構緊密接觸,協助他們能盡快推出更多新項目。

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