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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得税報税新里程 — iXBRL報税

税務局(本局)在今年已更新及優化所訂立的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和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並於2024年4月1日推出新版本,當中包括以下項目:
(a) 第一版繁體中文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和繁體中文版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讓納税人轉換他們的繁體中文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成為 iXBRL數據檔案;
(b) 更新英文版本的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以涵蓋會計準則的變更和税法的修訂;及
(c) 提升版本的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當中包括以下功能:
(i) 增加轉移功能,可助納税人從已完成數據檔案轉移標記到新的數據檔案中,以減省就相鄰年份重覆進行標記工作所需的時間;
(ii) 提升使用模板工具的總入息門檻,從200 萬港元增加至 500 萬港元;
(iii) 取消使用模板工具的若干條件。
税務局鼓勵納税人在今年參與自願性利得税電子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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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作為税務數碼化進程的一部分,本局一直致力推動利得税全面電子報税,並會分階段推動香港法團及業務(獨資業務除外)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利得税電子報税」)。首先,於2021年6月頒布的《2021年税務(修訂)(雜項條文)條例》完善了香港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税表的法律框架。本局在2023年4月推出自願性利得税電子報税措施,讓納税人可以自願以電子方式提交報税表連同符合「網頁內嵌式可擴展商業報告語言」(「iXBRL」)格式的佐證文件(包括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隨後將會分階段推動強制性利得税電子報税,最終目標是在2030年或之前全面實施電子報税。

本局已逐步提升「香港政府一站通」內「税務易」服務(「税務易平台」)的利得税電子報税服務的功能,為日後全面實施電子報税的工作作好準備。提升後的電子報税服務可提供更優質的用戶體驗,並提高從法團及業務收集會計和財務數據的效率、可靠性和準確性,從而讓納税人和税務業界受惠,例如:

  • 減少報税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人為錯誤;

  • 提交文件可更有效率,不受地理位置所限;以及

  • 減少簽署或安排授權的處理時間,對於在香港境外進行審批程序的納税人尤其方便。

本局已採取各項支援措施,藉此讓法團及業務熟習iXBRL的報税要求之外,亦鼓勵他們盡早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下文會詳細說明各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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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工作

本局在推動電子報税的過程中,借鑒多個海外税務管轄區的經驗,參考他們在過渡安排、初步接納以iXBRL方式報税,以及執行iXBRL報税規定的後續管理工作等各方面的做法。本局已進行了多輪有關推動利得税電子報税的諮詢工作和簡介會,聆聽持份者就該項目所提出的建議。

請按作了解更多諮詢工作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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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iXBRL格式的佐證文件

自2023年4月3日起,納税人可自願透過税務易平台向本局以電子方式提交利得税報税表時,連同以符合iXBRL格式的佐證文件一併提交。

本局鼓勵法團及業務提升或自行研發電腦軟件。有關軟件須具備把佐證文件轉換成iXBRL格式的功能,並擬備電子報税所須的iXBRL數據檔案。法團及業務亦可使用本局研發的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來擬備所須的iXBRL數據檔案。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可供免費下載,下文會詳細說明其各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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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

為了標記需要,本局已訂立並推出了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包括以下標準:

  • 税務局財務報表分類標準—此分類標準適用於按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的全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所擬備的財務報表;
  • 税務局私人公司財務報表分類標準—此分類標準適用於按《香港私人公司財務報告準則》所擬備的財務報表,亦適用於採用《中小企財務報告總綱與準則》的法團及業務;以及
  • 税務局税項計算表分類標準—此分類標準涵蓋税務局在税項計算表中所訂明的主要税務數據和附表。

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載有特定編碼(元素),並對該等元素設下定義,方便擬備人員識別(標記)當中按全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或《香港私人公司財務報告準則》或《中小企財務報告總綱與準則》擬備的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所須披露的資料。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內容包含了各元素在會計概念的說明/相關參考,亦包含相關資料以協助擬備人員找出正確的元素。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內的元素已按不同類別分類,讓擬備人員瀏覽時更為便捷。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並不會影響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的內容和表述方式,亦不是就該等報表和計算表的內容和表述方式訂定須依從的格式。反而,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提供一個標記財務和税務資料,或作出披露的工具。

本局會不斷更新和修訂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和相關的指引資料,以涵蓋會計準則的變更和税法的修訂。税務局財務報表分類標準和税務局私人公司財務報表分類標準的新版本會每年推出,適用於相應指定的課税年度。與此同時,亦會推出適用於所有課税年度的最新版本税務局税項計算表分類標準,用以取代之前推出的版本,以反映年度利得税報税表的轉變。無論任何情況下,税項計算表iXBRL數據檔案應以最新版本的税務局税項計算表分類標準擬備及提交。本局網站會推出分類標準準則的不同版本,並列出各版本的出版日期和適用的課税年度。第一版英文和第一版繁體中文的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分別於2023年4月1日及2024年4月1日在本局網站上推出。

請按下載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的各個版本,並細閱相關的指引和資料,以了解更多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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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

本局提供免費轉換工具(即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供法團或業務把其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轉換成iXBRL數據檔案。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由兩款工具組成,分別是標記工具和模板工具。兩款工具的介面均簡單易用,方便用戶擬備所須的iXBRL數據檔案。所擬備的檔案既採用XBRL規格,又符合税務局分類標準架構。兩款工具的基本功能如下:

  • 標記工具—法團或業務可把其Microsoft Word格式的財務報表和Microsoft Excel格式的税項計算表匯入至標記工具,並標記會計和税務數據,以擬備iXBRL檔案。標記工具會自動識別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內的數字及標籤,繼而根據該工具中已經建立的規則,與分類標準內的元素配對。我們預計自動標記功能可大幅減少人手進行標記工作所需的時間。
  • 模板工具—小型法團或業務的總入息不超過5,000,000港元可使用模板工具,以輸入數字和文字到預先設定的模板上,並可擬備iXBRL數據檔案。在模板中的每個項目已經與預設的標記配對好,小型法團及業務只需把其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所載的數據輸入到既定格式的模板內,而無需把數據與相關標記配對。

下述列表總括了已推出的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的不同版本:

  
語言 版本 推出日期 相關的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 適用的利得税報税表課税年度 備註
英文 2.0.0.0 2024年4月1日 2022及2023英文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 2022/23 及 2023/24 現行版本
繁體中文 1.0.0.0 2024年4月1日 2023繁體中文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 2023/24 現行版本
英文 1.0.0.0 2023年4月1日 2022英文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 2022/23 自2024年4月1日起已不適用

如已安裝英文版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版本1.0.0.0),你需要按照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操作指南的步驟,把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更新至最新版本。為了確保你正使用最新版本來擬備數據檔案,你需要在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內,按左上方選單,點擊 “説明”,並再按“關於”,以查看版本編號。

請按下載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的現行版本,並細閱操作指南和其他指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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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使用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的短片

請按下載有關使用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的示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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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BRL數據檔案的要求

法團及業務不論是使用其具擬備iXBRL功能的軟件或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來標記佐證文件,所擬備的iXBRL數據檔案都應依從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並符合以下要求:

iXBRL數據檔案大小不應超過20MB,並且不應包含JavaScript。各項事實屬性,例如準確性屬性、符號屬性和格式屬性等,均應按《税務局iXBRL格式指引》中的規定列出。iXBRL數據檔案亦須包含以下各項:

  • 提供《必須提供的標記項目清單》中所要求的所有標記;以及
  • 提交税項計算表的封面頁,該封面頁將會嵌入數據檔案內,並須載列「利得税報税表—法團」(BIR51表格)或「利得税報税表—法團以外的人士」(BIR52表格)中納税人所須提供的項目資料,尤其是税項計算表並無涵蓋的該等內容。至於有關封面頁排版和要求,請參閱《税項計算表封面頁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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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務局的標記要求

不同法團或業務的會計和税務項目所使用的描述不盡相同,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中提供的標記亦可能與業務在其文件中使用的描述或術語不同。法團或業務應參考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中各項標記的資料,分別為會計或税務數據選用最接近並具有相同會計或税務概念的標記,並在運用標記時應作合理判斷。法團及業務如無法找到具相同概念的標記,則可無須標記該等會計或税務數據。

本局理解以iXBRL格式擬備的佐證文件在香港是一項嶄新的措施,而且標記文件不免要花費時間與精力。本局在推行措施初期,為減輕法團及業務的負擔,不會要求法團及業務在其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中標記所有及每項數據。法團及業務必須至少標記以下在財務報表中主要報表及/或税項計算表中主要税項計算表附表的項目,以符合最低限度的標記要求:

  • 財務報表—綜合收益表,利潤或虧損;

  • 財務報表—財務狀況表;

  • 財務報表的附註—關聯方交易;

  • 財務報表的附註—物業、工業裝置及設備;以及

  • 税項計算表中的主要税項計算表附表(即曾作税務調整的項目、折舊免税額/工業建築物免税額/商業建築物免税額和詳細損益表)。

倘若其財務報表或税項計算表並不包含上述項目,則無需進行相關標記工作。舉例說,如法團或業務在其財務報表的附註中並無任何關聯方交易的披露,便無需標記與關聯方交易有關的任何元素。

或者,如在分類標準內找不到最接近的可用標記,則可無須標記在上述部分中的該項目。

除了以上最低限度的標記要求外,法團及業務必須標記《必須提供的標記項目清單》 中所要求的必填項目及提供其數值。不同於以上提及的最低限度的標記要求,即使其財務報表或税項計算表並不包含必須提供的標記項目,則仍需要在iXBRL數據檔案中為必須提供的標記項目標記及提供其數值。例如,就貨幣金額類型(monetary)的元素而言,需在該必須提供的項目輸入「0」並標記。

本局歡迎法團及業務在財務報表及/或税項計算表上標記最低限度的標記要求和《必須提供的標記項目清單》 之外的更多項目。

如欲了解更多詳情,請按細閱標記小貼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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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證iXBRL數據檔案

法團或業務在提交利得税報税表前,應使用税務易平台的「上傳服務」來驗證其財務報表和税項計算表的iXBRL數據檔案。該系統會檢查法團或業務所提交的iXBRL數據檔案是否符合XBRL規格、《税務局iXBRL格式指引》、税務局分類標準架構,以及必須提供的標記項目清單上所列的要求。系統會向法團或業務發送電郵,通知他們可於税務易平台的「上傳服務」查閱驗證結果。如所提交的檔案未能通過驗證,法團或業務應在離線模式修正其iXBRL檔案的錯誤,並經「上傳服務」再次上傳修正後的iXBRL檔案。有關檔案通過驗證後,法團或業務便可透過税務易平台的「填寫利得税報税表」和「提交利得税報税表」服務,填寫和提交利得税報税表及iXBRL數據檔案。

請按下載驗證檔案和錯誤訊息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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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況

如法團及業務沒有依據全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或《香港私人公司財務報告準則》或《中小企財務報告總綱與準則》來擬備財務報表(即在擬備財務報表時依從了其他會計準則),則可提交PDF格式的財務報表。由於《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際上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會計準則相同,如法團及業務在擬備賬目時依從了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所頒布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亦可以使用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來標記文件。有些法團或業務因須符合其他税務管轄區的要求,會製備iXBRL格式但非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財務報表。有見及此,本局亦歡迎法團或業務,為其非按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擬備的財務報表,提交iXBRL數據檔案。請注意,本局只在特殊情況下,才容許透過税務易平台以電子方式提交PDF格式的財務報表。無論任何情況下,税項計算表數據檔案應以iXBRL格式擬備,並以電子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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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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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網上預約系統

如對提交iXBRL格式的佐證文件及使用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有任何疑問,可把有關查詢以電郵發送至專用電郵帳戶:ixbrl_reporting@ird.gov.hk

你亦可於網上預約系統提前預約指定時段,以便本局職員致電你解答有關使用税務局iXBRL數據擬備工具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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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此資訊旨在就有關措施提供一般性質的資料和指引,祗供參考和說明之用。本局可在毋須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而可隨時對上述資訊作出修改。

如税務局分類標準準則、税務局iXBRL 數據擬備工具及其他相關資源的繁體中文版本內容與英文版本有所偏差,概以原本的英文版本為準。

個人、公司或其他實體如因使用此資訊或所提供的繁體版本而引致任何錯誤或遺漏,或對個人、公司或其他實體造成損失,本局概不負責。

任何參考或依賴此資訊的個人、公司或其他實體就此資訊所提出索償、訴訟或法律程序均不予受理。

請按查閱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的版權聲明和XBRL 國際組織的商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