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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

在甚么情况下,合资格外来人才可以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符合以下条件的合资格外来人才可申请印花税退税:

  1. 他/她作为合资格外来人才在 2022 年 10 月 19 日或之后购买一个在香港的住宅物业;
  2. 在购买有关物业时,他/她必须持有「指定输入人才计划」下发出的有效签证,并且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其他住宅物业(除非他/她在购买有关物业时,是用以取代他/她原有在香港的唯一住宅物业,即先买后卖,并须在有关物业的转让契约日期后12个月内出售原有住宅物业);
  3. 他/她已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4. 申请印花税退税时,他/她仍是有关物业的拥有人;以及
  5. 他/她只可以就一个住宅物业申请印花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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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

甚么是「指定输入人才计划」?
 
 

答:

「指定输入人才计划」包括「一般就业政策」、「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科技人才入境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和「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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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问:

如何证明退税申请人为合资格外来人才?
 
 

答:

合资格外来人才是一名通过「指定输入人才计划」入境香港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可证明合资格外来人才身分的文件包括涵盖有关物业的购置日期的(i)入境签证/进入许可的标签/通知书;或(ii)延期逗留时获签发的逗留条件(如适用)的标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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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

需要提交甚么证明文件以证明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分?
 
 

答: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第 177 章)所定义的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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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问:

X先生是一名合资格外来人才,并且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物业。他在2022 年 10 月 18 日签订临时买卖协议购入一个住宅物业。他在 2022 年 10 月 31 日签署与临时买卖协议相同条款的买卖协议并缴纳了「买家印花税」和按第1标准第1部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在他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他可否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当相同买卖各方以相同条款,就同一个物业签订多于一份买卖协议(即临时买卖协议和买卖协议),应以第一份买卖协议(即临时买卖协议)的日期去确定某人取得有关物业的日期。在这个案中,X先生在 2022 年 10 月 19 日之前已购买了一个住宅物业。因此,在他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也不可以申请印花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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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

X先生是一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在2022 年 10 月 19 日之前在香港已拥有一个住宅物业(第一个物业),但他在该日期之前并未在香港逗留。假设他在2022年11月1日成为合资格外来人才并由该日起在香港逗留。他在 2022 年 11 月 15 日购买另一个住宅物业(第二个物业),并缴纳了「买家印花税」和按第1标准第1部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在他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他可否就第二个物业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不可以。由于X先生在购买第二个物业时已拥有一个住宅物业(第一个物业),他不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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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问:

X先生是一名合资格外来人才,并且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物业。假设他在 2022 年 11 月 1 日购买一个住宅物业,并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然而,他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前已出售该物业。在他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他可否就该物业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不可以。因为X先生在申请印花税退税时没有持有该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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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问:

X先生是一名合资格外来人才,并且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物业。假设他在 2022 年 11 月 1 日以 1,000 万元购买一个住宅物业(物业A)。他在 2023 年 5 月 1 日以 2,000 万元购买另一个住宅物业(物业B)。他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和他仍拥有物业A及物业B。他可否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就物业B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不可以。X先生只可就其首个物业(即物业A)申请印花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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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问:

与问题 8 的情况相类似,但X先生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出售物业A,而物业B则在2023 年 7 月 15 日转让予他。在他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他可否就物业B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不可以。由于X先生并非在物业B转让契约日期后的12个月内处置物业A,他不可以就物业B申请印花税退税。由于X先生在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前已出售物业A,他亦不可以就物业A申请印花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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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问:

X先生是一名合资格外来人才,并且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住宅物业。他在 2022 年 10 月 19 日或之后签署一份买卖协议购入两个住宅物业。在他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他可以就哪一个物业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按现行法例,香港永久性居民在相似的情况下,须按第1标准第1部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为求一致,X先生即使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亦不可以申请印花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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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问:

X先生和Y女士在香港均不拥有任何住宅物业。X先生是一名合资格外来人才,Y女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们在 2022 年 11 月 1 日共同购买一个住宅物业。他们可否提出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按现行法例,若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与一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共同购买住宅物业,他们须缴纳「买家印花税」和按第1标准第1部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由于Y女士并不是一名合资格外来人才,即使当X先生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X先生及Y女士亦不可以提出印花税退税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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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问:

与问题 11 的情况相类似,但X先生和Y女士都是合资格外来人才。他们可否提出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只有当他们都符合上述问题 1 的答案所列出的所有条件后,他们才可以提出申请印花税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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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问:

与问题 11 的情况相类似,但X先生和Y女士是夫妇。他们可否提出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按现行法例,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与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亲共同购置住宅物业,他们无须缴纳「买家印花税」。如果在购买住宅物业时,他们并没有在香港拥有任何其他住宅物业,他们只须按第 2 标准税率缴纳「从价印花税」。近亲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姐妹。如多于两名人士,只有他们当中每一人均为其余每一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姐妹,他们才属近亲。在这个案中,X 先生和 Y 女士是近亲,因此他们在购买有关住宅物业时,已无须缴纳「买家印花税」和按第 1 标准第 1 部分税率计算的「从价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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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问:

与问题 11 的情况相类似,但Y女士是一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X先生和Y女士是夫妇。他们可否申请印花税退税?
 
 

答:

一名合资格外来人才与另一名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近亲共同购置在香港的住宅物业,不论该名近亲是否合资格外来人才,只有当他们都符合上述问题 1的答案所列出的其他的条件时(例如:当购买有关物业时,他们在香港都没有拥有住宅物业,以及他们都已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该名合资格外来人才便可以提出印花税退税申请。在这个案中,X 先生和 Y 女士可以在他们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后,而仍然持有该共同拥有的住宅物业时,提出印花税退税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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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问:

香港永久性居民(前身是合资格外来人才)何时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
 
 

答:

请注意,有关建议退还印花税的措施必须通过修订《印花税条例》方可实施。政府会适时向立法会提交相关的修订条例草案。在立法过程中,修订的细节可能会有所变动。印花税署只会在设立新印花税退税机制的新法例刊宪后才接受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