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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答:

就个人入息课税来说,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是指除了暂时性或偶尔性的离开香港外,该人是惯常地在香港居住,以香港作为他/她日常生活的地方,并以香港社会一般成员身分在这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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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个人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是一个事实的问题,需要考虑每宗个案的情况。在决定纳税人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税务局会考虑他们与香港的社交及经济联系,可参考的客观因素包括:

(i) 在香港逗留日数,访港频密程度及每次逗留在香港的时间;
(ii) 在香港是否有一个固定居所;
(iii) 在外地是否拥有物业作居住用途;
(iv) 在香港有否工作或经营业务;
(v) 其亲友是否主要在香港居住。


一般来说,如纳税人长期居住于外地,纵有回港,亦只会作短暂停留,即使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税务局不会视他们为通常居住于香港。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的持有人是否通常居住于香港,须按他/她在有关期间于何处居住的事实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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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税务条例》第 4 1 ( 4 )条,个人入息课税所指的「永久性居民」是「通常居住」于香港的个人。由于《税务条例》内的「永久性居民」和《入境条例》第 2 条内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附表 1 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为两个截然不同的专有名词,管辖不同的范畴,所以纵使申请人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证,在考虑其个人入息课税申请时,仍须视乎该人士在有关课税年度是否惯常地在香港生活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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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个人入息课税的申请人必须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由于你已移民外国,长期稳定居住于外地及访港日数不多,你不能被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因此,你不符合资格申请个人入息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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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2018/1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个人入息课税的申请人必须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如属已婚,则申请人及其配偶或其中一人须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且两人均拥有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由于你并非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你便不符合资格申请个人入息课税。但若你的配偶通常居住于香港,且你们两人均拥有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则你可与配偶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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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2018/19及其后的课税年度,个人入息课税的申请人必须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如属已婚,则申请人及其配偶或其中一人须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且两人均拥有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若你并非通常居住于香港或属香港临时居民,你便不符合资格申请个人入息课税。再者,你的配偶虽然通常居住于香港,但他/她并没有任何根据《税务条例》须予评税的入息,因此你们二人并不符合资格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的方式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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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你及配偶是以合并方式评定薪俸税,则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必须由你们二人共同申请。你们不可各自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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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于你的配偶在2024/25课税年度没有任何应课税入息,因此你和你的配偶并不符合资格共同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你可以选择自行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个别人士报税表内的方格68),如你的配偶在该课税年度并无选择自行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你便可获已婚人士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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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i)

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是否对你有利是取决于很多因素 , 其中包括 :

  • 你和你的配偶的薪金收入;
  • 你和你的配偶的租金收入;
  • 你和你的配偶可申索的扣除和免税额,尤其是为获取租金收入而支付的按揭利息。


因此,就算今年你因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而得到税款的宽减,但明年作同样的选择可能未必对你有利。

(ii)

如你想计算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后你所需缴交的税款,你可以利用税务局网页中的 税款计算机 

(请将这计算表视为一项计算工具,并只可用作参考用途。)
 
(iii) 如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对你并非有利,该选择亦不会令你多付税款。税务局的电脑会自动作出比较,如果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是不利于你或会令你多付税款,税务局会将你视作不选择个人入息课税来作出评税,且在税单上评税主任附注一栏将此情况通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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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注意,你有权选择将独资业务所出现的亏损用作抵销其他方面的收入。你和配偶如在 2023/24年度没有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当年出现的业务亏损会用作抵销你在 2024/25年度从该业务所产生的利润。但如果,你和配偶在 2023/24年度选择了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则当年出现的业务亏损会用作抵销你和配偶在当年的其他收入。

根据你所提供的资料,你在 2023/24年度并没有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因此由你独资经营的「业务A」在 2023/24年度所产生的亏损 $210,000只能用来抵销「业务A」在未来年度的利润,而不能用来抵销你或配偶在 2023/24或未来年度的其他收入。

一般来说,纳税人可透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以申索扣除

(a) 在这个课税年度内业务上的亏损;以及
(b) 按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下承前各年度的亏损。

 

因此,假如你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法计算你 2023/24年度的税款,而你和配偶并没有其他收入,你独资业务在该年度所产生的亏损 $210,000便可以结转至 2024/25年度的个人入息课税。而且余下亏损 $28,000还可再继续结转至未来年度,用来抵销你或配偶在未来年度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