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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业登记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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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问:

经「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申请商业/分行登记证复本(「登记证复本」)有什么好处?

 
 

答:

申请人在「香港政府一站通」完成网上申请登记证复本后,可即时下载复本(PDF 格式的电子纪录)。

再者,申请人可于成功申请日起计两个月内,检视、列印(需指定尺寸选项为「实际尺寸」)或下载该登记证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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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问:

如我经「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申请登记证复本,可否要求纸本登记证复本?

 
 

答:

否。网上申请的登记证复本只会以电子纪录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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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问:

商业登记署发出的新登记证复本和公司注册处在「一站式公司注册及商业登记服务」下发出的电子商业登记证有何不同?

 
 

答:

商业登记署发出的新登记证复本上明确注明有关文件是「根据商业登记规例(第 310A 章) 第5(2)条发出的登记证复本」,及载有参考编号。

你可以下载下列样本作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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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问:

如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申请商业/分行登记证核证副本(「登记证核证副本」),我如何得知申请结果?

 
 

答:

你可于提交申请的翌日 10 时起的两个月内登入「香港政府一站通」,以你的交易参考编号和申请人姓名,透过「检视及下载已申请的商业/分行登记证复本及/或不成功个案通知书」功能查阅结果。成功申请的登记证核证副本会依照你指定的领件方法发出。「不成功个案通知书」会列出不成功的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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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问:

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申请商业登记文件时,我可怎样缴付申请费用?

 
 

答:

你可使用信用卡(JCB、Visa、万事达、银联)、转数快或缴费灵缴付申请商业登记文件的费用。如你使用流动装置作申请,交易只可使用信用卡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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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

如经「香港政府一站通」(www.gov.hk/br)提交的申请不成功,我如何申请退回费用?

 
 

答:

如你以信用卡或转数快缴付费用,退款会直接存入有关帐户。你不需要提交任何退款申请。

如你使用缴费灵缴付费用,请填妥并寄回「不成功个案通知书」申请退款的回条部份。本局在收到回条后,将会发出退款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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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问:

申请商业登记册内独资或合伙业务资料的电子摘录/摘录核证本时,须提交什么资料?

 
 

答:

为加强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申请上述摘录的人士须提供其资料,并声明:

  • 申请所得的资料只会用于与《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订明的目的有关的事宜;以及
  • 申请所得的个人资料会以符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规定的方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