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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 : 香港政府新闻网 )

立法会通过《2008 年收入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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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会今日(六月二十六日)通过《2008 年收入条例草案》,以实施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一些税收措施。

    该条例草案会修订《酒店房租税条例》(第 348 章)及《税务条例》(第 112 章),以实施有关的税收建议。

    免收酒店房租税的建议会藉修订《酒店房租税条例》实施,并会在二零零八年七月一日生效。至于其他有关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的建议,会藉修订《税务条例》实施。
   
    有五项建议会藉修订《税务条例》予以实施。第一项建议是把标准税率由 16% 调低至 15% ,以及把公司利得税税率由 17.5% 减至 16.5% 。
   
    第二项建议是把薪俸税基本免税额及单亲免税额由 100,000 元增至 108,000 元,而已婚人士免税额则由 200,000 元增至 216,000 元。此外,亦建议把税阶由 35,000 元扩阔至 40,000 元。
   
    第三项建议是把可扣除慈善捐款占利得税、薪俸税和个人入息课税应评税利润/入息的比例上限,由 25% 提高至 35% 。
   
    第四项建议是为环保机械设备的资本开支在购买年度提供 100% 的利得税扣除,以及让那些主要附设于建筑物的环保装置的折旧减值期,由一般的二十五年缩短至五年。
   
    上述四项建议会由二零零八至零九课税年度开始生效。
   
    第五项建议是宽减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 75% 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每个个案以 25,000 元为上限。有关扣减会在纳税人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中反映。
   
    免收酒店房租税的建议会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四亿七千万元。调低标准税率和公司利得税税率的建议,会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五十三亿六千万元。增加个人免税额和扩阔税阶的建议,会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二十三亿一千万元。提高认可慈善捐款扣除上限的建议,会令政府每年的收入减少约八千万元。宽减二零零七至零八年度 75% 的薪俸税、个人入息课税、利得税和物业税,而以每个个案 25,000 元为上限,会令政府在二零零八至零九年度的收入减少约一百四十八亿一千万元。至于为购置环保设施的资本开支提供更优惠的利得税扣除,我们难以评估其财政影响,但预计影响不大。

2008 年 6 月 26 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 12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