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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二读《2017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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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会动议二读《2017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致辞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17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以落实政府于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所公布,收紧新住宅印花税机制下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供的豁免安排。

  《条例草案》修订《印花税条例》(香港法例第117章),以订明在收紧的豁免安排下,若以一份文书取得单一住宅物业,不论是否连同一个泊车位,而买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并在取得有关住宅物业时,不是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的实益拥有人,则有关交易可继续按较低的从价印花税第2标准税率缴税。但若该买家是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于一个住宅物业,则有关交易将不再获得豁免,而须按15%新住宅印花税税率缴税。

  在决定何谓单一住宅物业的时候,税务局可参考不同文件,包括获批准的图则、公契、占用许可证,以及税务局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

  《条例草案》亦订明一些会被视作单一住宅物业的例子。这些例子包括一个单位及紧接其上方的天台、一个单位及其毗邻的花园,以及根据在《条例草案》中订明的文件(例如获批准的图则)所显示,因为拆卸分隔两个相连单位的墙壁(或部分墙壁)而形成的一个单位。

  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四日宣布推出新住宅印花税的措施,藉着提高住宅物业交易的从价印花税税率至划一的15%,从而增加交易成本,减少对住宅物业的投资需求,防范楼市泡沫风险进一步恶化。当时我们建议新措施沿用现行双倍从价印花税机制下有关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豁免安排:即如买家是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而在取得相关住宅物业时并没有拥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则有关交易可继续按较低的第2标准税率缴交从价印花税,不受15%新税率的影响。当时我们并无宣布限制以一份文书可取得的住宅物业数目。

  在政府推出新住宅印花税后,我们发觉一些本地买家透过上述的豁免安排,利用以一份文书取得多个住宅物业(俗称「一约多伙」)去回避缴付15%新税率的个案有上升的趋势,削弱新措施的成效。正在审议实施新住宅印花税措施的《2017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简称《2017年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和公众均对此情况表示强烈关注。绝大多数意见认为这些「一约多伙」式交易明显具投资意图,不应获豁免缴付新住宅印花税。

  故此政府一直密切留意这些交易。根据税务局的数据,涉及「一约多伙」而只须按较低的第2标准税率缴税的交易数目,在推出新住宅印花税后只占住宅物业交易总数一个很小的比例,但其后逐渐出现上升的趋势。具体数字而言,这类交易在推出新住宅印花税前占住宅物业总交易的0.5%;但至今年二月和三月分别上升至1.3%和2.4%。有鉴于此,政府在今年四月十一日宣布收紧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供的豁免安排,以杜绝本地买家通过「一约多伙」的形式来回避15%新税率。

  鉴于楼市对价格变动是非常敏感,经收紧的豁免安排须于公布后立即生效。因此,《条例草案》建议收紧的豁免安排由公布翌日(即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起生效。税务局会记录自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至修订条例获通过并刊宪这段期间的所有住宅物业交易,并于修订条例刊宪后发出通知书,提醒有关人士缴纳少付的从价印花税税款。

  审议《2017年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曾讨论是否可以通过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修正案的方式修订《2017年条例草案》,去落实针对「一约多伙」而收紧豁免的安排。我们已向法案委员会解释,《2017年条例草案》的范围只涵盖当时提出的15%新住宅印花税的税率;要落实针对「一约多伙」而收紧豁免的安排,我们需要向立法会提交新的条例草案(即现在所说的《条例草案》)。

  主席,我们在拟备《条例草案》时,已考虑社会各界所表达的意见,包括《2017年条例草案》法案委员会的意见,以及市民对「一约多伙」交易的关注。社会上是普遍支持收紧豁免安排,以防止实属投资的需求回避新税率,以维护新措施的成效。

  在政府宣布收紧豁免安排后,媒体的报道和市场消息均表示,「一约多伙」的个案明显下跌。根据税务局的数据,涉及「一约多伙」而只须按较低的第2标准税率缴税的交易的数字占住宅物业交易总数的比例,由二○一七年(即今年)三月及四月分别约2.4%和2.5%降至五月(即上一个月)的0.3%,可见收紧豁免安排的确有效减少「一约多伙」的交易宗数。

  主席,我亦希望藉此机会,简单讲讲有关各项需求管理措施成效的数据。有关新的15%住宅印花税税率的整体成效方面,由去年十二月至今年的五月,涉及香港永久性居民买家的住宅物业交易中,约94%个案的买家在取得有关住宅物业时并没有拥有任何其他香港住宅物业,这个数字是较推出新住宅印花税前(即二○一六年一月至十一月期间)约75%显著为高。可见新住宅印花税措施在减少投资需求方面成效持续显著。

  而额外印花税和买家印花税则继续有效打击投机活动和减少外来需求。在今年即二○一七年的第一季,短期转售宗数只占住宅交易总数的0.7%;涉及非本地个人和非本地公司买家的宗数只占住宅交易总数的1.5%。

  尽管各项需求管理措施有效遏抑短期投机活动、减少外来需求和投资需求,但是在全球低息及信贷宽松的大环境下,楼市仍然亢奋炽热,楼价与市民购买力脱节,而脱节是日趋严重。因此政府一方面呼吁市民在购买物业的时候对价格和将来利率的风险要作出充分的评估,政府亦会继续保持警觉,密切监察楼市动向和不断变化的外围形势,并在有需要时采取适当措施,减低楼市泡沫风险。

  主席,我希望立法会能尽快审议及通过《条例草案》。若立法会安排将这《条例草案》交由法案委员会审议,政府方面会一如既往尽力配合法案委员会的工作。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7年6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