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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3年度财政预算案税务措施

立法会在2012年7月12日通过有关2012-13年度财政预算案中税务措施的法例,并于7月20日在宪报刊登:

你可循下列连结,参阅上述税务措施的执行细节和计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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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减2011/12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 

2011/12课税年度利得税、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可获宽减最后评税百分之七十五的税款,每宗个案以12,000元为上限。

今次的宽减并不适用于物业税,但赚取租金收入的人士如符合资格,或可通过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获得宽减。赚取营业利润的人士则不论是否选择个人入息课税,都可享有这项宽减,但宽减额或会因选择个人入息课税而有不同,最终宽减额须按每个个案实际情况才能确定。纳税人可在填写2011/12课税年度报税表时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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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免税额 

由2012/13课税年度开始,各项免税额为:

课税年度 现时
(2011/12)
$

(2012/13及其后)
$
 
基本免税额 108,000 120,000
已婚人士免税额 216,000 240,000
单亲免税额 108,000 120,000
子女免税额(每名计算)    
  第一名至第九名子女 60,000 63,000
  在子女出生课税年度的额外免税额 60,000 63,000
供养兄弟姊妹免税额(每名计算) 30,000 33,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税额(每名计算)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龄55至59岁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供养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额外免税额(每名计算,须连续全年与纳税人同住)    
  年龄60岁或以上,或有资格根据政府伤残津贴计划申索津贴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36,000 38,000
  年龄55至59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18,000 19,000
伤残受养人免税额(每名计算) 60,000 66,000

关于免税额的资料,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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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 

由2012/13课税年度起将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可扣除上限由每年72,000元增加至76,000元。

关于扣除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资料,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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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居所贷款利息的扣除年期 

由2012/13课税年度起,纳税人可申请扣除居所贷款利息的年期由10个课税年度延长至15个课税年度,最高扣减额则维持每年100,000元。新增的5年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年期不适用于较2012/13课税年度为早的课税年度。然而,这项延期不会影响纳税人(包括已经全数享用10年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年期的纳税人)于2012/13课税年度及其后的课税年度享有新增的5年居所贷款利息扣除年期。

关于扣除居所贷款利息的资料,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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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的强制性供款的可扣除上限 

因应《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下的最高有关入息水平由2012年6月起调高至25,000元,向强积金计划支付的强制性供款的每年最高可扣除款额,亦由12,000元修订为2012/13课税年度的14,500元及2013/14和以后课税年度的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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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免2012/13年度商业登记费 

宽免2012/13年度商业登记费,让所有经营业务的人士受惠。详情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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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措施的执行细节 

(a) 2011/12课税年度的税款宽减
 

所有缴纳利得税、薪俸税,以及选择个人入息课税的人士都会受惠于这项税款宽减,宽减额为2011/12课税年度最后评税税款的百份之七十五,每宗个案以12,000元为上限。例如最后评税税款为10,000元,7,500元可获宽减,只需缴税2,500元。

利得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业务计算。薪俸税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如果夫妇是合并评税,则以每对夫妇计算。至于个人入息课税,未婚人士的宽减上限以每个个人计算;已婚人士须夫妇一同选择个人入息课税,宽减上限亦以每对夫妇计算。

一个纳税人如果须同时缴纳薪俸税和利得税,他的薪俸税和利得税税款都可获得宽减;如果他选择以个人入息课税方式评税,他须课缴薪俸税、利得税和物业税的收入会合并计算个人入息课税税款,宽减只可按个人入息课税的税款计算。符合申请个人入息课税的个别人士,只需填妥个别人士报税表的第6部。税务局会就每宗申请验算个人入息课税可否减低申请人的应缴税款,并以对他最为有利的方式评税。

只有薪俸入息而没有营业利润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须选择个人入息课税。

这项宽减措施并不是即时退税予纳税人,而是减少他们2011/12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纳税人只须如常填报其2011/12课税年度利得税和个别人士报税表,税务局便会在评税时作出宽减。在法例通过前已发出的2011/12课税年度税单,未能扣减建议宽减的款额。税务局会在法例通过后安排重新评税,预期可在2012年7月底开始向有关人士发还多缴的税款,纳税人毋须提出申请或向税务局查询。

此项宽减只适用于2011/12课税年度最后评税,并不适用于该年度的暂缴税,纳税人仍须依时缴付该暂缴税。已缴交的暂缴税会按《税务条例》用以支付2011/12课税年度的应缴税款及2012/13课税年度暂缴税。如尚有余额的话,才作退还。

(b) 2012/13及其后课税年度的税务措施
  由于立法会在2012年7月12日通过有关法例,并于7月20日在宪报刊登,税务局会按新的免税额为纳税人计算2012/13课税年度薪俸税暂缴税。如往常一样,纳税人只需填妥2011/12课税年度报税表而毋须另作申请。至于在2012/13课税年度提高了扣除上限的扣除项目的处理方法,请参阅常见问题8至12条及示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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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计算机 

你可使用税款计算机计算上述建议措施实施后你应缴的2011/12和2012/13课税年度薪俸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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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说明 

有关上述税务措施如何让纳税人节省薪俸税及个人入息税税款,请参阅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