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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7年度財政預算案稅務措施

在2016-17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多項稅務措施。立法會在2016年5月19日已通過以下稅務措施的有關法例,並於2016年5月27日在憲報刊登:

有關上述建議的要點和執行細節,請參考以下資料,當中包括常見問題的答案和說明上述建議如何讓納稅人節省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的示例

你還可使用在「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計算稅款程式,計算你應繳的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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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6課稅年度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寬減 

2015/16課稅年度利得稅、薪俸稅及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均獲百分之七十五的寬減,每宗個案以20,000元為上限。

利得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薪俸稅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如果夫婦是合併評稅,則以每對夫婦計算。至於個人入息課稅,未婚人士的寬減上限以每個個人計算;已婚人士須夫婦一同選擇個人入息課稅,寬減上限亦以每對夫婦計算。

今次的寬減並不適用於物業稅,但賺取租金收入的個別人士,如符合資格,或可通過選擇個人入息課稅而獲得寬減。

一個納稅人如果須同時繳納薪俸稅和利得稅,他的薪俸稅和利得稅稅款都可獲得寬減。納稅人如果有營業利潤或租金收入,並選擇以個人入息課稅方式評稅,寬減額須按個人入息課稅的稅款計算,這或會與不選擇個人入息課稅所得的不同,最終寬減額須按每一個案的實際情況才能確定。稅務局會就每宗申請驗算個人入息課稅可否減低申請人的應繳稅款,並以對他最為有利的方式評稅。

符合申請個人入息課稅的納稅人,可填妥2015/16課稅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BIR60)的第6部。只有薪俸入息而沒有營業利潤和租金收入的人士,毋須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這項寬減會減低納稅人在2015/16課稅年度的應繳稅款。納稅人只須如常填報2015/16課稅年度利得稅和個別人士報稅表,稅務局便會在評稅時作出寬減。至於在法例通過前已發出的2015/16課稅年度稅單,稅務局會安排重新評稅,預期可在2016年7月開始向有關人士發還多繳的稅款,納稅人毋須提出申請或向稅務局查詢。

有關的寬減只適用於2015/16課稅年度最後評稅,並不適用於該年度的暫繳稅。已繳交的暫繳稅會用以支付2015/16課稅年度最後評稅的應繳稅款及2016/17課稅年度的暫繳稅稅款。如尚有餘額,才作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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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免稅額 

由2016/17課稅年度起增加以下的免稅額:

課稅年度 2015/16
$
2016/17
及其後
基本免稅額 120,000 132,000
已婚人士免稅額 240,000 264,000
單親免稅額 120,000 132,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免稅額(每名計算)    
  年齡60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40,000 46,000
  年齡55至59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0,000 23,000
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每名計算,須連續全年與納稅人同住)    
  年齡60歲或以上,或有資格根據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40,000 46,000
  年齡55至59歲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20,000 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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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可扣除上限 

由2016/17課稅年度起,就每名合資格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而繳付的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可扣除上限由2015/16課稅年度的80,000元提高至92,000元。

 

增加免稅額及提高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額上限的執行細節 

稅務局會自動按新的免稅額為納稅人計算2016/17課稅年度暫繳稅款。納稅人只須填妥2015/16課稅年度報稅表而毋須另作申請。至於在2016/17課稅年度提高了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額上限的處理方法,詳情請參閱常見問題9至10條示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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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免2016-17年度商業登記費 

寬免2016-17年度商業登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