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面版 English

  • 还原字体
  • 较大字体
  • 最大字体

新闻稿

(资料来源:政府新闻处)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在塔林签订与爱沙尼亚税务协定(附图)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昨日(塔林时间九月二十五日)在爱沙尼亚塔林与爱沙尼亚财政部部长Martin Helme签署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全面性协定),标志着特区政府在拓展香港的税收协定网络方面继续取得成果。
 
  该全面性协定阐明双方的征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刘怡翔说:「这是香港与贸易伙伴签订的第四十二份全面性协定。它将有助推动两地的经济贸易连系,并进一步鼓励商界在两地营商投资。」
 
  在二○一八年,爱沙尼亚是香港第七十五大贸易伙伴。随着香港与爱沙尼亚签订全面性协定,香港已经与十七个欧洲联盟成员国签订全面性协定。
 
  在该全面性协定下,香港居民就源自爱沙尼亚的收入在爱沙尼亚所缴纳的税款,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就爱沙尼亚居民而言,在香港已缴纳税项的收入可在爱沙尼亚豁免征税,或从爱沙尼亚就该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中扣除已在港缴纳的税款,从而避免双重课税。
 
  此外,该全面性协定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
 
(一)爱沙尼亚向香港居民征收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扣税税率,将会由现时的10%降至5%;
(二)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经营往来爱沙尼亚的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无须在爱沙尼亚课税;及
(三)香港居民如在爱沙尼亚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无须在爱沙尼亚课税。
 
  该全面性协定在双方完成有关的批准程序后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就协定作出一项命令,有关命令须经立法会以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通过。
 
  有关香港与爱沙尼亚的全面性协定(只有英文版)详情载于税务局网页(www.ird.gov.hk/chs/pdf/Agreement_Estonia_HongKong.pdf

   刘怡翔在签订仪式后亦与Martin Helme会面,就金融界如何应对环球经济下滑和贸易争议的挑战交流意见。他们亦讨论加密货币的发展,和它们对货币与金融稳定,以及打击洗钱措施的影响。

   在傍晚结束访问爱沙尼亚的行程前,刘怡翔亦礼节性拜会中国驻爱沙尼亚大使李超,并与当地金融科技以及商界领袖会面,加强两地联系。

   刘怡翔今日(九月二十六日)下午返抵香港。

 
  
 


2019年9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01分